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7篇
疫情防控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保护人民,严本是爱,严中有爱。 守护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基本的初心践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1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权威信息显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可防可控,疫情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病毒变异仍需严密监控。我校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职成科、师教科、学前科、安全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指导学校(幼儿园)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对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教育局。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寒假期间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假期不开展大型师生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我校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四、推进校园环境整治。
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强化师生健康教育。
春季学期开学后,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做好假期值班值守。
当前,春节临近,学校正值寒假,人员流动大。冬春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学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学校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就是我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2
20__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__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__〕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__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__-20__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疫情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疫情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疫情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3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排查制度,内容如下:
学校的日常防控组负责建立学校师生防护制度,并落实。
学校各功能室(包括教室、办公室、活动室等)要时刻保持健康卫生,按时做好常规的消毒杀菌工作。
学校要保证师生防护物资的充足,消毒水、洗手液等物资要及时供应。
全校师生要保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未洗手前,不揉眼睛、不抠鼻子、不吃零食。
学生在课堂上同一方向听课,避免小组讨论模式上课。
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佩戴口罩上课,前排及其他有条件的学生也必须佩戴口罩。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4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
5、学校医务室或学生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5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病愈复课证明制度,内容如下:
一、凡是因病缺课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上交医院的康复证明或诊断书。
二、因病缺课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诊断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大连市疾控中心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三级甲等及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
四、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课证明到学校学生处销假,学生处工作人员复查后,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指导,安排学生进班上课或继续停课观察。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6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内容如下: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校后(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学生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早晨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如实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后,交至学生处。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医院痊愈证明或病愈诊断书后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午检工作应在每天午睡后。
4、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负责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三、学生处晨(午)检工作制度:
1、学生处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14:00)前将各班晨(午)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做好统计并归档。
晨(午) 检 流 程
1、问: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感。
2、看:查看学生在家身体健康情况报告单,查看学生手、口腔有无皮疹或疱疹,精神状况。
3、摸:用手触摸学生额头,是否发热。
4、量:对怀疑发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
5、就医:对有发热、出疹、精神差的学生要求监护人带其到医疗机构就医;必要的可立即进行隔离。
6、消毒:对体温表每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浓度的“84”消毒液浸泡15分钟后用毛巾擦干;晨检老师每晨检到发热或疑似病例后,手要使用0.5%碘伏擦拭5分钟消毒一次。
7、报告:晨检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将当日晨检情况汇总后向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篇7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督促检查制度,内容如下:
督促检查制度由学校督查督办组负责建立并落实。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定期对学校的常规疫情排查、晨午检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不定期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正,保证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对不负责任者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上一篇:标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