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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出现教师虐待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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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什么会出现教师虐待童事件

幼儿教育应该是充满爱心,透明的,用爱来触碰心灵的,幼儿是一群如此弱小的弱势群体,部分幼师把虐待孩子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无疑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创伤。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关于为什么会出现教师虐待童事件,希望大家喜欢。

为什么会出现教师虐待童事件

首先,教师的资格准入制度没有严格落实。过去,能进入教师队伍的只能是师范类毕业生,近年来,国家出台新政策,鼓励非师范类毕业生从事教师工作,所以每年的教师招聘都要面向非师范类,青岛市近三年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者都达到1万多人。根据规定,考取了教师岗位的教师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浙江温岭的“颜老师”和“童老师”不具有教师资格证,理应在清理解聘范围。

其次,学前教育办学机制没有理顺。根据国家规定,只有师范类学校才能举办师范类专业。但是近年来,部分中职学校、高职学校纷纷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温岭教师进修学校属于教师继续教育的机构,不具有举办全日制教育的资质,更不具有举办师范类、获得教师资格的资质。

第三,大力发展公办园的政策落实尚需时日。近十年来,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饱受社会诟病,究其原因,是政府在社会服务功能上的缺失,国家投入少,公办园、普惠性园少,公办教师少。因此,国家应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刚刚出台的《幼儿教师编制标准》,配齐配全公办教师。

第四,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教育和监管不到位。由于学前教育从办学机制、资金、设施、教师队伍面临的困境,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难以力所从心,但教育部门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

老师虐童会负刑事责任吗

老师虐童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其一,造成儿童伤害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负起刑事责任。其二,老师虐童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教育话题有哪些

1、应试教育何去何从:各种叫板应试教育的事件,放弃学校教育的惊人之举。

2、校园安全问题:校车校舍的安全问题、安全教育缺失等。

3、教育乱收费问题:天价课本、假借各种名目的乱收费等。

4、英语教育回归社会化,中高考弱化英语分。

教育现象有哪些

教育现象有三个主要内容:

1、 教育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古今中外已经存在或正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物,它是可感知到的,可认识的。

2、 教育现象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或正从事着的教育实践。它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

3、 构成教育现象的一个重要规定性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客观存在。社会中的观察、模仿等学习形式,虽可获得零星的知识技能,但亦不属于教育现象的范畴。

幼儿园的幼师虐童构成什么罪

幼儿园的幼师虐待儿童情节严重的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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