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招生2020年前取消特长生招生,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实施意见!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教育部部署中小学招生:2020年前取消特长生招生
教育部介绍,近年来,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重点大城市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缓解了“择校热”。
2017年,24个热点大城市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率分别达到98.7%、97.0%。第三方大数据抽样显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和认可,群众满意度接近90%。中考改革探索了许多符合发展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
教育部指出,《通知》旨在进一步解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秩序更加规范。
《通知》要求,要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三个统筹,一是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各省(区、市)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和市县招生入学工作。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是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三是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严格控制跨地市、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并严格控制比例;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要加强命题考务管理,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完善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保密措施,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要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和“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深刻认识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程,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二)准确把握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系统设计、整体谋划,尊重规律、注重实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以国家安全战略需求为导向,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夯实国家安全人才基础,构建国家安全教育体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国家安全教育保障。
(三)全面落实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目标任务。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教育体系,把国家安全教育覆盖国民教育各学段,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层面,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国家安全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提升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完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体系。深刻阐释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部牵头制定《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国家安全教育的目标,科学设置教育教学的整体架构和主要内容,提出各学段具体的教育内容要求,贯彻落实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的精神和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各学校要做好教学安排。小学生应了解国家安全基本常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中学生应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大学生应接受国家安全系统化学习训练,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能力。
(二)研究开发国家安全教育教材。教育部编制国家安全教材编审指南,明确各学段教材编审原则。在大学现有相关课程中丰富和充实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组织编写高校国家安全专门教材。组织修订中小学相关教材,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课程要强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教育,充分体现国家安全意识。开展优秀国家安全教育教材相关评选和奖励。
(三)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依托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现有相关学科专业开展国家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遴选一批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研究专门机构,设立相关研究项目,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和相关学科建设奠定基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可结合实际培育建设相关研究机构,组织开展相关研究。
(四)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组织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结合政治、德育、历史、语文等相关学科内容强化国家安全教育。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规范学生成人仪式宣誓词,增加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内容。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面向大中小学生的系列特色教育活动,确保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
(五)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源,鼓励支持各地遴选建设一批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的综合性教育实践基地、满足不同领域国家安全教育需求的专题性教育实践基地。推动相关教育实践基地改造升级,以适应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实践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地区指导教育实践基地发挥特色优势,通过讲座展览、网上展示、实践体验、书籍资料等多种形式,增强对大中小学生的吸引力和传播力,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六)丰富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建立国家安全教育案例库,分级分类开发在线课程。结合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学段特点,分别编写国家安全教育读本。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组织或参与开发体现国家安全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戏剧、影视、动漫、游戏等作品,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七)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工作。学校在教师招聘环节要加强对国家安全知识和责任意识的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级开展教育行政管理者专题培训。重点培育和选拔一批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名师,打造一支以专业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在各级教师培训计划中增加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培训内容。指导各地有效开展面向全体教师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教学培训。
(八)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内设机构进行工作考核、奖励时,要充分考虑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成绩。把教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表现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职称晋升和评优的重要参考。把学生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及相关课程学习情况纳入综合素质档案,作为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研究提出评价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的指标体系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效果评估。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各项任务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考核指标、保障措施;要定期研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主动向上级教育部门、本级党委汇报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业务指导。教育部牵头成立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教材和中小学教材修订审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开展典型培养、评优评先、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开展教育督导。教育部统筹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将国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督导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地要加强对所在行政区域内学校的督导评价,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四)确保经费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经费渠道,积极支持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