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简答题
(一)党建理论知识
- “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自信”、“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分别是指什么?
解析: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会主义的根本标志,必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解析: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解析: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增长速度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解析: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解析:切实做到精准扶贫。.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在部分省市区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6月18日))。
- “五个一批”是指什么?
解析: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解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 “十四条基本方略”是什么?
解析:(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四)坚持新发展理念;(五)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九)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一)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十二)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十三)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解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解析:(1)要改进调查研究。(2)要精简会议活动。(3)要精简文件简报。(4)要规范出访活动。(5)要改进警卫工作。(6)要改进新闻报道。(7)要严格文稿发表。(8)要厉行勤俭节约。(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二)就业创业
命题单位:就业司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重点支持:(一)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三)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四)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命题单位:就业司
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就业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上述八项支出。
命题单位:就业司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上述人员可进行失业登记。
命题单位:就业司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上述行为。
命题单位:就业司
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二)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四)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孵化效果好的贫困县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政策,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
(六)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七)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八)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九)承担东西部对口协作任务的东部省份,可使用财政安排的援助资金促进在本省(区、市)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十)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就业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二)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三)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四)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
(五)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六)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七)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八)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
(九)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规定: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命题单位:就业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拓宽失业登记办理渠道”部分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就业司
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9〕124号)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就业司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规定,落实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二)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服务台账等服务信息档案;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二)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服务台账等服务信息档案;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二)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五)国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七)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人力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人力资源。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章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解析:《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三点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解析:详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中第二点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解析:详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五条:一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是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是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是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解析:《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解析:《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人员:(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 “三严禁”“三不得”是什么?
解析:详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第8条。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规定,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为:
1.贫困家庭子女;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根据《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第二条: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 是如何分级分类的?
解析:依据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国务院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明确,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命题单位:国际司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77号)规定,优先考虑符合如下情形的申请人:
1.高技能人才;
2.成功申请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习岗位的人员;
3.家庭经济困难人员。
命题单位:国际司
解析: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规定,“中国实习生应到德国驻中国签证机关申请实习签证(逗留时间最多90天的申根签证或逗留时间不少于90天的国家签证)。”
命题单位:国际司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77号)规定,“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具体流程规定如下:一、提交资助申请; 二、确定拟资助人员;三、签订资助协议; 四、发放资助金。”
命题单位:指导中心
(一)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咨询;
(二)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三)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四)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
(五)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六)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七)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八)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
(九)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八条。(答对其中5条即可算正确。)
命题单位:人才中心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77号)第四条规定,实习生可获得以上资助内容。
(三)社会保险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单位缴费;
(二)个人缴费;
(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 ?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某省份上解额=(某省份职工平均工资×90%)×某省份在职应参保人数×上解比例。
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为统计部门提供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各省份在职应参保人数,暂以在职参保人数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企业就业人数二者的平均值为基数核定。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某省份拨付额=核定的某省份离退休人数×全国人均拨付额。
其中:全国人均拨付额=筹集的中央调剂基金/核定的全国离退休人数。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 ?
解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11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三)账户管理;
(四)权益归属;
(五)基金管理;
(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八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 ?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解析:略。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解析:略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4.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是什么?
答案:2020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要在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做到全省规范和统一。实现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省级统筹,均衡省内各地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解析:略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5.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是什么?
答案:《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提出了七统一,即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激励约束机制。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 ?
解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解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等有关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对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要求,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5号)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5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 “护航行动”的行动目标。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解析:略。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 “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解析: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此外,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解析: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解析:略。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解析:《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主要内容,实行省级统筹,要求在省(区、市)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在基金管理上,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不具备条件的省(区、市)也可以在省级建立调剂金,由市(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上解到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集中管理,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地)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
命题单位:农保司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 2018〕21号)规定,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哪几项主要任务?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 2018〕21号)规定,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要保证最低缴费档次标准随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而合理增长,既保障居民缴费负担适度,又促进个账户储存额正常增长,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同时,考虑到城乡居民个体和群体收入差异,动态确定和调整其他缴费档次。)
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既体现“保基本”的要求,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相协调。)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以免增加其缴费负担,予以适度照顾。)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命题单位:农保司
- 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缴费补贴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 2006〕29号)规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象有哪些?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解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 ?
解析:根据《土地法》第四十八条 第四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利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做好社会保险扶贫数据核实报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9号)工作内容规定,(一)下载贫困人员信息;(二)开展贫困人员数据比对;(三)核实未参保贫困人员信息;(四)反馈报送贫困人员参保信息;(五)开展数据分析利用。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二)与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
(三)向受托机构划拨委托投资资金;向受托机构下达划回委托投资资金的指令,接收划回的投资资金。
(四)根据受托机构提交的基金投资收益率,进行记账、结算和收益分配。
(五)定期汇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解析: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第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 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分别指谁?
(二)受托机构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目前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三)托管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业绩和社会信誉,负责安全保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四)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解析: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第十三、十五、二十、二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二)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管理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三)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有关管理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第11号)第九、十、十一条规定。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 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欺诈的解释是什么?如何处罚?
按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析:2014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 征收机构可以如何处理?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二)与被稽核单位或稽核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稽核单位或稽核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稽核公正实施的。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七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 请简述在社会保险相关统计工作中不应发生哪些行为,如发生将如何处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有“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统计人员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的,责令整改,依法给予处分。
解析:根据《统计法》第六条、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 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包括哪几类?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韩社会保险协定和议定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20号)第一点第二、三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 ?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号)第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 包括哪些内容?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解析: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怎么办?
解析: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三条。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体系,推进“一门式”服务。
(二)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推进“一网通办”。
(三)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提供“无差别”服务。
(四)建立健全协同管理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平台安全运行。
(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实现高效便捷服务。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03号):略。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2.申请省级争议协调,经新就业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应依行政层级或统筹层级,通过部转移系统向省级社保机构提交《转移接续争议协调申请书》。省级社保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对问题提出意见,并主动与对方省级社保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3.申请部级争议协调,对国家统一的政策或经办规则理解不一致以及省级社保机构之间协调未果的问题,应通过部转移系统向部社保中心提交《申请书》。部社保中心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对争议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第六条,建立跨省转移接续争议协调机制。
1.双方协商解决,新就业地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对传递的信息、基金以及地方性政策有异议,无法继续办理转移手续时,应主动通过部转移系统、办公电话等方式与对方社保机构取得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省级争议协调,经新就业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应依行政层级或统筹层级,通过部转移系统向省级社保机构提交《转移接续争议协调申请书》。省级社保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对问题提出意见,并主动与对方省级社保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3.申请部级争议协调,对国家统一的政策或经办规则理解不一致以及省级社保机构之间协调未果的问题,应通过部转移系统向部社保中心提交《申请书》。部社保中心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对争议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解析: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四)劳动关系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在哪些时间节点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解析:《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解析:《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解析:《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 工作时间确定。请问如何计算累计工作时间?
解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二十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解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劳动法》第四十九条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答出6点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七条。答对6点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八条。答对6点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答对前6点的可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条、第五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对不同的职工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 ,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督促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三)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四)检查辖区内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解析:《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二)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五)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解析:《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六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一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的;
(四)违反自愿原则的;
(五)内容不明确的;
(六)其他不能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三)超出规定的仲裁审查申请期间的;
(四)确认劳动关系的;
(五)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
(三)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争议案件;
(四)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争议案件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一)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
(三)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
(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处理争议案件不受干涉;
(三)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
(四)参加聘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四)自觉接受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一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在聘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五)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六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二)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五)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六)故意拖延办案、玩忽职守;
(七)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擅自透露案件处理情况;
(八)在受聘期间担任所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代理人;
(九)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三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解析:《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七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解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解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解析:《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 “黑名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解析:《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解析:《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解析:《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解析:《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解析:略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解析:略
(五)人事人才
命题单位:专技司解析:根据《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专家服务基地主要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技术示范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地市以下基层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等设立。
命题单位:专技司
解析: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
命题单位:专技司
解析:经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命题单位:专技司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命题单位:专技司
解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十条。
命题单位:专技司
解析:《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46号)。
命题单位:专技司
-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
命题单位:专技司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解析:(略)
命题单位:专技司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解析:《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 ?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解析: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四、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性岗位”中相关规定。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解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解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第四十二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解析: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一)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二)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
(三)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
(四)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
解析:(略)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以定期奖励为主。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三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哪些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答案: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解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第二章,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初步调查后,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立案;
(二)对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作进一步调查,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四)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对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
(六)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和有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将处分决定存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解析:略。
命题单位:工资司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解析:《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命题单位:工资司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解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命题单位:工资司
解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
命题单位:工资司
解析:《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命题单位:工资司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事业单位上述人员可以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命题单位:工资司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国家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适当倾斜。
命题单位:表彰办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表彰办
解析:《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命题单位:表彰办
解析:申请设立新的或者临时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主办单位、理由依据、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参评总数、评选名额、奖项设置、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奖励办法、组织领导、经费来源和表彰形式等。(《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十条)
命题单位:专家中心
解析:根据《国家特聘专家服务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六)综合服务标准规范
命题单位:办公厅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命题单位:法规司
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并对重大执法决定审核范围做出原则规定,明确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同时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命题单位:规划司
-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规定的基本劳动就业创业领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解析:《“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第五章基本劳动就业创业部分规定,本领域服务项目共以上10项。
命题单位:规划司
-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领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解析:《“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第六章基本社会保险部分规定,本领域服务项目共以上7项。
命题单位:规划司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四条。
命题单位:人事司
- “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四公开”是指: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和办事结果公开。
“三亮明”是指: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解析:略
命题单位:行风办
- “六个一律取消”,包括哪些内容?
解析: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命题单位:行风办
-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什么?
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命题单位:行风办
- “五证合一”是指什么?
解析:根据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整合,推进“五证合一”。
命题单位:行风办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
命题单位:行风办
- “办理材料”项应向群众说明哪些内容?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附件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构成要素,办理材料包括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复印件);根据情况注明材料接收渠道(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箱或网址等)。
命题单位:行风办
- 2018年版)》包含哪5大事项分类?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附件2《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版)》。
命题单位:行风办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的通知》规定,基本目录编码共12位,由2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以及3位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
命题单位:行风办
不再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删去《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中的“和复印件”、第四项。
命题单位:行风办
- 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
命题单位:行风办
- 2020﹞11号)要求,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时,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第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命题单位:行风办
- “组合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进人社战疫十项行动。请问,十项行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人社战疫十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0号)
命题单位:扶贫办
- 三区三州”的范围包括哪些地区?
解析: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提出: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简称“三区三州”。
命题单位:扶贫办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相关规定。
命题单位:扶贫办
解析:《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号)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提出的“三个不得”要求是什么?
解析:《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在强调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时提出,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 2020年底前,社保卡在养老保险业务中要实现的主要应用。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95号)。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9号)在编码规则中规定,港澳居民首次在内地(大陆)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尚无公民身份号码,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在地区代码和有效证件号码之间预留一位。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压缩制发周期优化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9号)中提出工作目标:批量制发周期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零星制发逐步实现“立等可取”;快速发卡网点实现区县全覆盖;推进社保卡在民生领域综合应用。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提到,各地可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的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以适当方式主动反馈办理结果。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其中,个人身份信息可通过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比对核实;失业状况可通过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比对核实。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通过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无法通过上述途径核查的,可采取工作人员调查方式予以核实。
人社练兵比武:简答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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