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便于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廉洁自律承诺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廉洁自律承诺书(一)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便于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本人在此卷土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52个不准”和县委“五个不许”等各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二、严于律已,拒收钱物。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利益。清廉为官,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铺张浪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滥用职权。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开支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维护班子和队伍的团结和统一。
四、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管好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出谋献策。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廉政建设要求,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严肃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抓好政法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建设。
七、遵守县纪委规定操办喜事的具体规定。
以上承诺,恳请全县人民对我进行监督。
廉洁自律承诺书(二)
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章及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工作的研究和督促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情况,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做到勤政廉政。
三、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收受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不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参与赌博;不搞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四、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超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不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不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公务用车。
五、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保持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作风,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
廉洁自律承诺书(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奉公,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以廉为本,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四、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与上级党组织及县委保持一致,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五、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六、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吃请及其它消费活动,不接收和赠送土特产;
七、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和贵重物品等;
八、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九、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变相赌博活动;
十一、不多占住房和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
十二、不个人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廉洁自律承诺书(四)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和批评,不断增强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越权,决不滥用职权。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政府议事规则,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做到重大决策集体研究,与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努力打造一个廉洁奉公的领导班子。
四、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办事,依纪办事,秉公办事,力争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绝不利用职务之便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五、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利用我的名义和影响获取私利。凡是以我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或利用我的影响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拒绝,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告知我和县政府办公室。
六、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县政府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决不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活动,不打招呼,不批条子。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和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廉洁自律承诺书(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风纪风和廉政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政策,坚决抵制用人不正之风。
三、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管理,带头执行指导员“五不准”规定,坚决做到不用所驻乡(镇)、村的公款请吃,不收受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指导员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考勤和请销假、挂钩帮扶、设岗定责、民情日记、服务承诺、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规定。
五、团结并带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尊重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切实做到亲民爱民、利民富民。
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锻炼,工作中注重细节、身体力行、言行一致、公道正派,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本人联系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掌握情况,推进工作。
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不滥用岗位职权化公为私,本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八、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在违规的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等活动,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经营活动、承揽工程项目等。
九、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以及配偶、子女承担的费用。
十、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本人有关收入事项、住房、投资、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应报告的事项。
十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三、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