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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练兵比武:简答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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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简答题

(一)党建理论知识

  1. “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自信”、“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分别是指什么?
答案:“四个自信”是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五位一体”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是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解析: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会主义的根本标志,必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1.  
答案: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解析: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  
答案:增长速度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
解析: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增长速度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1.  
答案: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解析: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  
答案: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解析:切实做到精准扶贫。.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在部分省市区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6月18日))。
  1. “五个一批”是指什么?
答案: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解析: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1.  
答案: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解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1. “十四条基本方略”是什么?
答案:(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四)坚持新发展理念;(五)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九)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一)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十二)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十三)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解析:(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四)坚持新发展理念;(五)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九)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一)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十二)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十三)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  
答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解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1.  
答案:(1)要改进调查研究。(2)要精简会议活动。(3)要精简文件简报。(4)要规范出访活动。(5)要改进警卫工作。(6)要改进新闻报道。(7)要严格文稿发表。(8)要厉行勤俭节约。
解析:(1)要改进调查研究。(2)要精简会议活动。(3)要精简文件简报。(4)要规范出访活动。(5)要改进警卫工作。(6)要改进新闻报道。(7)要严格文稿发表。(8)要厉行勤俭节约。(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二)就业创业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用途: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重点支持:(一)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三)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四)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三公”经费、普惠金融项下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补充创业基金、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就业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上述八项支出。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上述人员可进行失业登记。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上述行为。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一)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四)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孵化效果好的贫困县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政策,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
(六)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七)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八)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九)承担东西部对口协作任务的东部省份,可使用财政安排的援助资金促进在本省(区、市)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十)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一)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二)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三)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四)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五)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六)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一)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咨询;
(二)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三)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四)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
(五)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六)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七)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八)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
(九)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明确上述规定。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劳动者、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规定: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线下渠道包括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及受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承担残疾人劳动者失业登记工作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线上渠道包括各地对外办理失业登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应用平台,以及我部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拓宽失业登记办理渠道”部分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答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9〕124号)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就业司
  1.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规定,落实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服务创业就业。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二)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服务台账等服务信息档案;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二)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服务台账等服务信息档案;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一)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二)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五)国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七)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人力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人力资源。
解析:《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章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一)档案的接收和转递;(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三)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六)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七)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解析:《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三点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一)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二)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三)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四)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五)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七)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八)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解析:详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中第二点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解析:详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五条:一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是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是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是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解析:《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答案:用人单位不得招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解析:《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人员:(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命题单位:流动管理司
  1. “三严禁”“三不得”是什么?
答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严禁为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新建、重建档案,不得无故推诿拒收档案,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
解析:详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第8条。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一)根据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规定,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一)贫困家庭子女;(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解析: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为:
1.贫困家庭子女;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解析:根据《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第二条: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是如何分级分类的?
答案:我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分为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两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又分为两类:跨行业(系统)、跨地区的竞赛活动为国家级一类竞赛;单一行业(系统)的竞赛活动为国家级二类竞赛。
解析:依据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一是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二是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针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
解析:《国务院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明确,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
命题单位:职业能力司
  1.  
答案: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技工院校招生资质核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核查合格、当年具备全日制技工教育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各地要加大对技工院校招生简章的检查力度,实行招生简章审核备案制度,招生简章中需明确学校性质、招生专业、办学层次、授课形式、学费标准、学籍管理等内容。招生简章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命题单位:国际司
  1.  
答案:(一)高技能人才;(二)成功申请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习岗位的人员;(三)家庭经济困难人员。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77号)规定,优先考虑符合如下情形的申请人:
1.高技能人才;
2.成功申请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习岗位的人员;
3.家庭经济困难人员。
命题单位:国际司
  1.  
答案:中国实习生应到德国驻中国签证机关申请实习签证(逗留时间最多90天的申根签证或逗留时间不少于90天的国家签证)。
解析: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规定,“中国实习生应到德国驻中国签证机关申请实习签证(逗留时间最多90天的申根签证或逗留时间不少于90天的国家签证)。”
命题单位:国际司
  1.  
答案:1.提交资助申请;2.确定拟资助人员;3.签订资助协议;4.发放资助金。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77号)规定,“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具体流程规定如下:一、提交资助申请;  二、确定拟资助人员;三、签订资助协议; 四、发放资助金。”
命题单位:指导中心
  1.  
答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咨询;
(二)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三)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四)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
(五)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六)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七)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八)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
(九)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
解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 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八条。(答对其中5条即可算正确。)
命题单位:人才中心
  1.  
答案:对我国符合条件的青年赴国外实习,国家承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实习期内的部分生活费和杂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证照费等)。国际旅费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使用财政经费购买机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他资助金总额每月标准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除非双边协议另有规定),具体根据实习协议确定。
解析: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77号)第四条规定,实习生可获得以上资助内容。
 

 

(三)社会保险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单位缴费;
(二)个人缴费;
(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答案: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中央调剂基金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
某省份上解额=(某省份职工平均工资×90%)×某省份在职应参保人数×上解比例。
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为统计部门提供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各省份在职应参保人数,暂以在职参保人数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企业就业人数二者的平均值为基数核定。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全部拨付地方。中央调剂基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核定的各省份离退休人数确定拨付资金数额。
某省份拨付额=核定的某省份离退休人数×全国人均拨付额。
其中:全国人均拨付额=筹集的中央调剂基金/核定的全国离退休人数。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答案:凡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基金会(包括基金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解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11号)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中,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一)参加人员;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三)账户管理;
(四)权益归属;
(五)基金管理;
(六)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七)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八)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八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答案: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要求各省要实行基金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统收统支。
解析:略。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1.  
答案:《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明确基金省级统支是指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全省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安排资金拨付,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基金支出项目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核定的本省养老保险待遇总额、中央调剂上解资金以及其它项目支出。
解析:略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4.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是什么?
答案:2020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要在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做到全省规范和统一。实现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省级统筹,均衡省内各地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解析:略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
5.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是什么?
答案:《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提出了七统一,即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激励约束机制。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答案: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解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等有关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对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
答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要求,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5号)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5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护航行动”的行动目标。
答案:通过“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用人单位减少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业务时,应将用人单位提供的失业人员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并同时将掌握的参保信息一并传送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
  1.  
答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95号)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实行全市统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行省级统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省(自治区)内统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统一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确定办法,统一失业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未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要提高到市级统筹。在基金管理上,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提高省级调剂金筹集比例,用于调剂解决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缺口,保证各统筹地区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解析:略。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工伤保险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答案: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为: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解析: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此外,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解析: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解析:略。
命题单位:工伤保险司
  1.  
答案:工伤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筹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在基金管理上,可以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或者在省级建立调剂金。
解析:《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主要内容,实行省级统筹,要求在省(区、市)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在基金管理上,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不具备条件的省(区、市)也可以在省级建立调剂金,由市(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上解到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集中管理,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地)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答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答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2018〕21号)规定,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哪几项主要任务?
答案:(一)完善待遇确定机制;(二)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三)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四)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五)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2018〕21号)规定,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案:分为三个要点:
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要保证最低缴费档次标准随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而合理增长,既保障居民缴费负担适度,又促进个账户储存额正常增长,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同时,考虑到城乡居民个体和群体收入差异,动态确定和调整其他缴费档次。)
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既体现“保基本”的要求,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相协调。)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以免增加其缴费负担,予以适度照顾。)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缴费补贴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案:各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缴费补贴与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应协调考虑,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建立“多缴多补”的机制,形成有效的缴费激励。)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2006〕29号)规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象有哪些?
答案: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者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具体对象由各地确定。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答案:劳动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把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关。需报省级政府批准征地的,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的说明材料由市(地、州)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需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有关说明材料和审核意见作为必备要件随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同时上报。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解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答案:所需费用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有条件的地区,地方财政和集体经济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解析:根据《土地法》第四十八条 第四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规定。
命题单位:农保司
  1.  
答案:一是下载贫困人员信息;二是开展贫困人员数据比对;三是核实未参保贫困人员信息;四是反馈报送贫困人员参保信息;五是开展数据分析利用。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利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做好社会保险扶贫数据核实报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9号)工作内容规定,(一)下载贫困人员信息;(二)开展贫困人员数据比对;(三)核实未参保贫困人员信息;(四)反馈报送贫困人员参保信息;(五)开展数据分析利用。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1.  
答案:(一)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归集办法,将投资运营的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与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
(三)向受托机构划拨委托投资资金;向受托机构下达划回委托投资资金的指令,接收划回的投资资金。
(四)根据受托机构提交的基金投资收益率,进行记账、结算和收益分配。
(五)定期汇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解析: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第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1. 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分别指谁?
答案:(一)委托人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事务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
(二)受托机构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目前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三)托管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业绩和社会信誉,负责安全保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四)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解析: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第十三、十五、二十、二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1.  
答案:(一)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管理人;
(二)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管理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三)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有关管理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第11号)第九、十、十一条规定。
命题单位:基金监管局
  1. 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欺诈的解释是什么?如何处罚?
答案:解释如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按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析:2014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征收机构可以如何处理?
答案: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省级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编制。省级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本省(区、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后,报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基金预算按险种、不同制度和统筹地区分别编制。年度终了前,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综合考虑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等因素,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报本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汇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险种,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草案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编制。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算草案,会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批复经办机构具体执行,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险种,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批复税务机关和经办机构。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一)与被稽核单位负责人或被稽核个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稽核单位或稽核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稽核单位或稽核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稽核公正实施的。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七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请简述在社会保险相关统计工作中不应发生哪些行为,如发生将如何处理。
答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有“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统计人员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的,责令整改,依法给予处分。
解析:根据《统计法》第六条、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包括哪几类?
答案:(一)派遣人员。(二)短期就业人员。(三)自雇人员和投资者。(四)在航海船舶和航空器上受雇人员。(五)外交和领事机构人员。(六)政府或公共机构受雇人员。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韩社会保险协定和议定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20号)第一点第二、三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答案:一是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二是伪造、篡改、隐匿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三是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遗失、毁损的。四是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露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的。五是违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号)第十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四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其,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解析: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怎么办?
答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解析: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三条。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体系,推进“一门式”服务。
(二)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推进“一网通办”。
(三)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提供“无差别”服务。
(四)建立健全协同管理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平台安全运行。
(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实现高效便捷服务。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03号):略。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1.双方协商解决,新就业地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对传递的信息、基金以及地方性政策有异议,无法继续办理转移手续时,应主动通过部转移系统、办公电话等方式与对方社保机构取得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省级争议协调,经新就业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应依行政层级或统筹层级,通过部转移系统向省级社保机构提交《转移接续争议协调申请书》。省级社保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对问题提出意见,并主动与对方省级社保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3.申请部级争议协调,对国家统一的政策或经办规则理解不一致以及省级社保机构之间协调未果的问题,应通过部转移系统向部社保中心提交《申请书》。部社保中心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对争议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第六条,建立跨省转移接续争议协调机制。
1.双方协商解决,新就业地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对传递的信息、基金以及地方性政策有异议,无法继续办理转移手续时,应主动通过部转移系统、办公电话等方式与对方社保机构取得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省级争议协调,经新就业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应依行政层级或统筹层级,通过部转移系统向省级社保机构提交《转移接续争议协调申请书》。省级社保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对问题提出意见,并主动与对方省级社保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3.申请部级争议协调,对国家统一的政策或经办规则理解不一致以及省级社保机构之间协调未果的问题,应通过部转移系统向部社保中心提交《申请书》。部社保中心在收到《申请书》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对争议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
  1.  
答案: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解析: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四)劳动关系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在哪些时间节点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答案:(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一年;(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解析:《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解析:《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解析:《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解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工作时间确定。请问如何计算累计工作时间?
答案: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解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二十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①劳动合同期满;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解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因素。
解析:《劳动法》第四十九条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答出6点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解析:《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七条。答对6点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解析:《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八条。答对6点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解析:《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解析:《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答对前6点的可给满分。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目前,我国规定的工时制度主要是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及不定时工作制。标准工时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适用范围最广。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也可以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经批准,企业可对因生产特点,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对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岗位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对不同的职工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条、第五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对不同的职工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命题单位:劳动关系司
  1.  
答案:由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指导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督促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三)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四)检查辖区内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解析:《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案:(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五)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解析:《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六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一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有弄虚作假嫌疑的;
(四)违反自愿原则的;
(五)内容不明确的;
(六)其他不能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范围的;
(二)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三)超出规定的仲裁审查申请期间的;
(四)确认劳动关系的;
(五)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
(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
(三)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争议案件;
(四)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争议案件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
(三)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
(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七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处理争议案件不受干涉;
(三)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
(四)参加聘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依法处理争议案件;
(二)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四)自觉接受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一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二)在聘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履行仲裁员职责的;
(五)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六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一)徇私枉法,偏袒一方当事人;
(二)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五)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六)故意拖延办案、玩忽职守;
(七)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擅自透露案件处理情况;
(八)在受聘期间担任所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代理人;
(九)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三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仲裁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庭审活动;(三)其他扰乱仲裁庭秩序、妨害审理活动进行的行为。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三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
解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
命题单位:调解仲裁司
  1.  
答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履行下列职责:(一)关注本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向调解委员会报告;(二)接受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四)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解析:《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七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解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解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解析:《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黑名单”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解析:《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一)本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解析:《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解析:《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受理的投诉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解析:《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解析:略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
  1.  
答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约谈直接责任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解析:略
 

 

(五)人事人才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专家服务基地主要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技术示范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地市以下基层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等设立。
解析:根据《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专家服务基地主要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技术示范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地市以下基层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等设立。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一是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二是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三是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
解析: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解析:经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一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二是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三是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施行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在施行后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按照现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在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按现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属于违纪违规行为,但按原规定不属于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作为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解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十条。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采取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留学人员组织共同倡议、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联盟成员包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联谊会以及其他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或群团组织。
解析:《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46号)。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案: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解析:(略)
命题单位:专技司
  1.  
答案: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解析:《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
答案:(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两种岗位的主要区别在于人员的来源不同。创新岗位人员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人选可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其中高层次紧缺人才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流动岗位人员由事业单位自主引进,不与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但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动岗位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解析: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四、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性岗位”中相关规定。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解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解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第四十二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一)处分;(二)清退违规进人;(三)撤销奖励;(四)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五)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解析: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以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二)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
(三)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
(四)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
解析:(略)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以定期奖励为主。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三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哪些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答案: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解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第二章,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命题单位:事业管理司
  1.  
答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初步调查后,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立案;
(二)对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作进一步调查,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四)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对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
(六)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和有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将处分决定存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解析:略。
命题单位:工资司
  1.  
答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解析:《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命题单位:工资司
  1.  
答案: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解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命题单位:工资司
  1.  
答案: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
解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
命题单位:工资司
  1.  
答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
解析:《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命题单位:工资司
  1.  
答案: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计划引进人才,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领衔科学家/首席科学家、技术总师、型号总师、总指挥、总负责人等),以及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事业单位上述人员可以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命题单位:工资司
  1.  
答案: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国家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单位。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国家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适当倾斜。
命题单位:表彰办
  1.  
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
命题单位:表彰办
  1.  
答案: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
解析:《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命题单位:表彰办
  1.  
答案:申报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主办单位、理由依据、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参评总数、评选名额、奖项设置、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奖励办法、组织领导、经费来源和表彰形式等。
解析:申请设立新的或者临时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主办单位、理由依据、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参评总数、评选名额、奖项设置、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奖励办法、组织领导、经费来源和表彰形式等。(《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十条)
命题单位:专家中心
  1.  
答案:三项:(一)国家特聘专家自被授予称号之日起5年内境内收入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等工资收入待遇,以及子女教育费用开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税前扣除。(二)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其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三)对进境科研、教学物品,依法免征进口税收;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现行规定办理,予以通关便利。
解析:根据《国家特聘专家服务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六)综合服务标准规范

命题单位:办公厅
  1.  
答案: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命题单位:法规司
  1.  
答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并对重大执法决定审核范围做出原则规定,明确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同时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命题单位:规划司
  1.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规定的基本劳动就业创业领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答案: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见习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
解析:《“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第五章基本劳动就业创业部分规定,本领域服务项目共以上10项。
命题单位:规划司
  1.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领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答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解析:《“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第六章基本社会保险部分规定,本领域服务项目共以上7项。
命题单位:规划司
  1.  
答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号规则,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自行对标准进行编号,但都必须遵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编号规则。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四条。
命题单位:人事司
  1. “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案:“五制”是指: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公开”是指: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和办事结果公开。
“三亮明”是指: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解析: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六个一律取消”,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
解析: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什么?
答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五证合一”是指什么?
答案:在全国范围内,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整合。
解析:根据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整合,推进“五证合一”。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答案: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大力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公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办理材料”项应向群众说明哪些内容?
答案:应明确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复印件);根据情况注明材料接收渠道(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箱或网址等)。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附件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构成要素,办理材料包括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复印件);根据情况注明材料接收渠道(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箱或网址等)。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2018年版)》包含哪5大事项分类?
答案: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就业创业服务事项、人事人才服务事项、劳动关系服务事项、其他服务事项。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附件2《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版)》。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答案:基本目录编码共12位,由2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以及3位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的通知》规定,基本目录编码共12位,由2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以及3位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答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不再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删去《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中的“和复印件”、第四项。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答案:(一)不再提交;(二)实行告知承诺制;(三)通过部门内部核验;(四)通过政府部门间核查;(五)通过网络核验。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2020﹞11号)要求,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时,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第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第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第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命题单位:行风办
  1. “组合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进人社战疫十项行动。请问,十项行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案:一是关爱抗疫“一线”行动。二是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行动。三是农民工返岗“点对点”服务行动。四是社保助企“免减缓”行动。五是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六是百日千万网招行动。七是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八是定向援助湖北行动。九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行动。十是人社扶贫攻坚行动。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人社战疫十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0号)
命题单位:扶贫办
  1. 三区三州”的范围包括哪些地区?
答案: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
解析: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提出: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简称“三区三州”。
命题单位:扶贫办
  1.  
答案:(一)遵循公益性岗位总体政策。(二)符合乡村特点和工作实际。(三)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四)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五)谁开发、谁管理。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相关规定。
命题单位:扶贫办
  1.  
答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等。专业科目包括所聘或者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技术、技能等。
解析:《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号)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提出的“三个不得”要求是什么?
答案: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解析:《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在强调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时提出,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1. 2020年底前,社保卡在养老保险业务中要实现的主要应用。
答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缴纳、关系转移、权益查询、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全流程使用社保卡。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1.  
答案:完善社保卡异地服务机制,方便跨省居住人员在居住地附近办理数据采集、领卡和开通卡应用功能等事项。每个区县至少一个网点提供异地社保卡检查、密码修改、密码重置等服务。为异地居住人员提供本地代办服务和邮寄服务,通过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受理远程申领、挂失、补换等申请。探索跨省异地受理或制发社保卡创新做法,建立社保卡异地服务受理转接平台,实现“掌上12333”的接入。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95号)。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1.  
答案: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在地区代码和有效证件号码之间预留一位。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9号)在编码规则中规定,港澳居民首次在内地(大陆)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尚无公民身份号码,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在地区代码和有效证件号码之间预留一位。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1.  
答案:压缩制发周期优化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为:批量制发周期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零星制发逐步实现“立等可取”;快速发卡网点实现区县全覆盖;推进社保卡在民生领域综合应用。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压缩制发周期优化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9号)中提出工作目标:批量制发周期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零星制发逐步实现“立等可取”;快速发卡网点实现区县全覆盖;推进社保卡在民生领域综合应用。
命题单位:信息中心
  1.  
答案:劳动者以书面承诺方式办理失业登记的,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其中,个人身份信息可通过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比对核实;失业状况可通过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比对核实。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通过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无法通过上述途径核查的,可采取工作人员调查方式予以核实。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提到,各地可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的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以适当方式主动反馈办理结果。必要时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失业状态等进行审核。其中,个人身份信息可通过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比对核实;失业状况可通过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比对核实。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通过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无法通过上述途径核查的,可采取工作人员调查方式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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