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船精神的科学内涵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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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宣传范文】一
2017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专程从北京前往上海和浙江嘉兴,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他强调,要结合时代特点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船精神”的重要论述,宣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政治信念,表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心继承“红船精神”、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崇高历史担当和时代责任。
深刻理解“红船精神”的科学内涵
早在2005年6月21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在光明日报发表《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文章,明确提出“红船精神”的概念并系统阐释了“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也是“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红船精神”内涵深刻、思想深邃、历久弥新,是中国共产党人薪火相传的精神源泉、红色基因。
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共产党人立志改变旧世界、建设新中国的坚强决心和崇高追求;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坚定信仰和理想追求;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和根本宗旨。
从本质上来说,“红船精神”体现和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红船”是体现共产党“初心”的“母亲船”,产生于这条“母亲船”的“红船精神”是我们党的“初心”之根、是党的先进性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船精神’正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无不与之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小小红船承载千钧,播下了中国革命的火种,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的跨世纪航程,由此开始“中国共产党引领革命的航船,劈波斩浪,开天辟地,使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党时的每件文物都十分珍贵、每个情景都耐人寻味,我们要经常回忆、深入思索,从中解读我们党的初心。他还强调:“事业发展永无止境,共产党人的初心永远不能改变”“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唯有不忘初心,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方可善作善成、一往无前”。
准确把握“红船精神”的历史地位
“红船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原点,在引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事业的历程中,发挥了无与伦比的重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
“红船精神”是重要精神丰碑。“红船劈波行,精神聚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船所代表和昭示的是时代高度,是发展方向,是奋进明灯,是铸就在中华儿女心中的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把“红船精神”比喻为“精神丰碑”是对“红船精神”历史地位的形象概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船,见证了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成为中国革命源头的象征”“南湖红船点燃的星星之火,形成了中国革命的燎原之势,使四海翻腾,五岳震荡”。
正因为有了“红船精神”这座精神丰碑,党的事业才有了“引航灯”,有了前进方向。“红船精神”同我们党后来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一道,“共同构成我们党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和宝贵精神财富”。
“红船精神”是强大思想武器。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始终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船精神’是激励我们把握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和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大胆探索、创新创业的强大思想武器。”
当今世界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红船精神”昭示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因循守旧,僵化保守,而必须敢为人先、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精神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发扬“红船精神”,自觉克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用创新的思想观念谋划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红船精神”是强大精神支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红船精神”所蕴含的远大奋斗目标和崇高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船精神’是鼓舞我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畏艰险、艰苦奋斗的强大精神支柱。”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新性事业,也是一项空前艰巨的宏图伟业。面对前进道路上可能遇到的重重困难和各种风险,我们必须继续发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忧患意识,既要树立远大理想又要制定近期目标,既要保持志存高远又要做到脚踏实地,在推进事业发展过程中不断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红船精神”是强大道德力量。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政治品质和价值追求,是衡量党的先进性的根本标尺,也是“红船精神”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船精神’是鞭策我们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求真务实、一心为民的强大道德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能否始终保持,党的执政地位能否不断巩固,根本在于人民群众对党的信赖和拥护,而这又取决于我们党能否始终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取决于党能否始终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此,我们必须继续发扬“红船精神”,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要求,真正干出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政绩。
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的时代价值
弘扬首创精神,推进党的事业不断创新。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开天辟地、敢为人先首创精神的党。“红船精神”既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靠着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精神在中国大地创立无产阶级政党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决心以开天辟地、敢为人先首创精神始终站在历史和时代发展潮头的历史宣言。党正是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潮流、勇立社会历史发展的潮头,在南湖红船上宣告成立,从此使中国革命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南湖红船点燃的星星之火,形成了中国革命的燎原之势。自此开始,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便成为我们党推进不同时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弘扬奋斗精神,推进党的事业破浪前进。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坚定理想、百折不挠奋斗精神的党。革命理想高于天。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使中国革命从此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精神支柱。当初,党的“一大”会议在白色恐怖中召开,由上海转至浙江嘉兴,在南湖红船上完成缔造中国共产党的使命,靠的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其后,我们党在长期艰苦卓绝的奋斗中,“不管风吹浪打,不怕急流险滩,始终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以压倒一切敌人、战胜一切困难的大无畏英雄气概,矢志推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大船劈波斩浪、不断奋进”。
弘扬奉献精神,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是具有立党为公、忠诚为民奉献精神的党。从党成立的那一天起,“中国共产党载着红船的意愿,以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依水行舟,忠诚为民,成为贯穿中国革命和建设全过程的一条红线,也是‘红船精神’的本质所在。”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我们党始终肩负为人民谋利益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发扬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不断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党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不断前进的坚强领导核心。
弘扬“红船精神”,引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红船精神”既贯穿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为民初心和崇高使命,同时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必须随着时代和社会不断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船精神’”是我们党创立时期坚持和实践自身先进性的一个历史明证。正如党的先进性不是与生俱来、一劳永逸的,‘红船精神’也是具体的、历史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把“红船精神”贯穿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过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向着美好未来和最高理想前进;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思想宣传范文】二
使命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一个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清楚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典型的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其目标不拘于当下,追求不限于眼前,而是始终具有宏伟的理想蓝图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所谓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知与把握为前提,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宗旨,以实现自身民族、国家的解放或发展为自觉使命,以推进世界大同、实现共产主义、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使命,具有强烈的历史主体意识与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情怀的一种政党类型。作为一个引领民族复兴的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中国共产党在97年的发展历程中栉风沐雨、砥砺前行,锻造和展现出与其使命担当相适应的鲜明特质。
明确的使命意识。承担与实现使命是使命型政党的存在依据。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强调共产党人要以消灭剥削压迫与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使命。当然,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除最终使命外,政党使命随形势发展与实际条件变化也逐步被赋予时代内涵和国别内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担负这一使命责无旁贷,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要求。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这一伟大使命展现出更为明确的自觉意识和更为强烈的担当精神。
自觉地把握规律。只有更好地认识世界,才能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深入把握各方面的规律,才能切实认识、了解与实现历史使命。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特别强调对规律的自觉把握。对马克思主义而言,唯物史观就是一种规律性认识,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科学社会主义则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趋势。自马克思、恩格斯以来,经典作家和党的领袖一直都强调对社会发展规律包括具体领域规律的认识与把握。时至今日,我们党这种对规律的认识有了典型的表述方式,即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等三大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的“八个明确”和“十四条基本方略”就是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的规律性认识,是对新时代如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规律性认识。
持续地理论创新。要实现使命必须了解规律,而规律是通过理论揭示的,所以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尤其强调理论指导与理论创新,尤其重视思想建党。如同恩格斯指出的:“我们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的基础。”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理论的指导与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已经常态化。这种思想的与时俱进使我们能够及时回应新的时代挑战和新的实践要求,为其他各方面创新提供明确的理论指导,为实现宏伟的目标使命提供有力的理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有效的制度建设。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对承担宏大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并将其切实贯穿在党的其他各方面建设之中。如果说明确的使命意识和统一的理论指导解决的是全党“心往一处想”的问题,有效的制度建设很大程度上解决的则是全党“劲往一处使”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必须要有效落实并不断完善。民主调动全党的智慧、汇集共识,集中强调纪律、统一,集中力量办大事。这都是实现使命的必然要求。
鲜明的人民立场。人民群众是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的依靠力量,为人民谋幸福也是共产党的价值宗旨与初心使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作出了体现时代要求的创新性诠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新时代在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进程中,我们要自觉秉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认真倾听人民声音、追求人民发展幸福、确立人民评价标准。
高度的党性修养。要实现宏伟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要攻坚克难;要攻坚克难,党就必须具有战斗力;要具有战斗力,每个党员就必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志虑忠纯、思想升华、信念执着,意志坚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建党以来直到今天,我们党一直强调党性修养,强调党员的自律、自省、自觉。党的十九大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思想宣传范文】三
“中等收入陷阱”是2007年世界银行在其报告《东亚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在提出初期,这个概念并没有引起经济学界的关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国家经济陷入持续低迷,中国经济增速也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担心尤其是中国会不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逐渐成为舆论热点。然而,在讨论的过程中,人们很容易被这个概念的“逻辑陷阱”所误导,甚至对国家未来产生不必要的悲观情绪。其实,任何一个负责任的经济学者经过客观研究都不难得出结论:中国不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概念存在不少“逻辑陷阱”
按照世界银行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提出的这一概念的语义,“中等收入陷阱”是指许多国家在成为中等收入国家之后,将会进入经济停滞期,出现贫富悬殊、环境恶化、社会动荡等现象,最终长期徘徊在高收入国家的门槛之外。深究这个概念,可以发现其缺乏严谨的理论论证,存在不少“逻辑陷阱”。
一是“统计陷阱”。“中等收入陷阱”用人均国民总收入(GNI)这个单一指标来衡量发展水平,但GNI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国家的国民生活质量、精神状态等。从联合国公布的各国国民幸福指数排名看,被视为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的排名显著高于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不丹属于中低收入国家,但有关调查却认为它是“全球最幸福国家”之一。皮尤中心2014年的调查显示,在高收入的西方发达国家,对未来表示乐观的国民比例普遍在30%以下;而在孟加拉、巴西、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对未来持乐观态度的国民比例一般都在80%以上。阿玛蒂亚·森、罗伯特·巴罗等著名经济学家都认为,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一种统计现象,并没有经济学方法论支撑,因而相当片面。
二是“对照陷阱”。“中等收入”标准往往是与美国对照、用美元衡量得出的。比如,按美国经济学家胡永泰的说法,人均国民总收入是美国水平55%以上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相当于美国水平20%—55%的为“中等收入国家”,是美国水平20%以下的为“低收入国家”。通行的中等收入标准是按照汇率法计算、用美元衡量的,例如,人均国民总收入在4126美元至12735美元之间的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这样的对照和衡量方法有失偏颇,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国家的总产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三是“历史陷阱”。目前对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观察,主要局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1世纪初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许多发展中国家刚刚实现独立,处于现代国家成长的初级阶段与发展探索期,难免会有不少国家走弯路。因此,不能过早地对这些国家盖棺定论,认定其会长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其实,能否尽快跨过“中等收入”这道坎,关键在于能否保持持续发展的势头。而且,成为高收入国家也并不代表着未来就会高枕无忧。目前,有的高收入国家已经陷入低增长困境,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徘徊不前。因此,需要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观察“中等收入陷阱”。对当下的中国来说,如何营造有利于平稳健康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才是更有意义的讨论话题。
中国不会重蹈一些拉美国家覆辙
在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中,一些拉美国家常常被视为典型案例。这些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后所暴露出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资源开发、科学技术落后、贫富差距悬殊,既无法与低收入国家竞争,也难以缩小与高收入国家的差距。而观察中国不难发现,我们早已吸取一些拉美国家发展中的教训,不仅没有走上拉美国家的老路,而且走出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大力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绿色发展,是我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生动体现。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蓬勃发展。具体而言,绿色金融通过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工具和政策,将资金引导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项目中。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已经对绿色投资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正在加快建立。
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些拉美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政府公共职能缺失,导致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却找不到工作,出现了许多贫民窟,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相比之下,我国的城镇化始终在有序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布局,努力创造更多城镇就业岗位,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速形成。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城乡居民衣、食、住、行水平,并且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2020年将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一系列举措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近年来,我国一直把振兴实体经济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放在重要位置,牢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我国的产业链向着中高端方向加速迈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诸多重点领域,我国企业正走向世界前列。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无疑将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和产业根基。
上述这些举措能够保证我国不会重蹈一些拉美国家覆辙,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事实上,我国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发展举措,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在高质量发展中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我国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进展,表明我国完全有能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内生增长动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消费者自主消费的公平市场环境。针对经济领域存在的供给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提出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无效和低端供给明显减少,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日益扩大,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在“三去一降一补”基础上加快实施“破”“立”“降”,即破除无效供给、培育新动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及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些举措正在产生积极效果,我国经济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结构持续优化。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动力充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有一个共同特征:在经历了初始阶段的高速发展后,经济发展无法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逐渐失去发展动力,因而陷于停滞。我国高度重视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持续推进,我国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
大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展的均衡性显著增强。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抓手。“一带一路”建设着眼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方位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空间格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长江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重心,也是沟通我国东中西部的交通大动脉。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将构建起沿江绿色生态走廊和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促进沿江产业合理布局,更好发挥东部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作用。目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进,新经济增长点不断涌现,城市群建设提质增效,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大大增强。
同世界分享中国发展机遇,促进共同繁荣。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上升,并日益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让世界分享中国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份额改革和治理机制改革,推动国际金融治理体系改革;积极参与上合组织、亚信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阿论坛,促进世界发展更加均衡。中国有信心、有能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继续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世界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增添更多发展动力。因此,中国不仅自己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而且将助力其他发展中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思想宣传范文】四
习近平同志指出,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在新时代,继续搞好国有企业,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提高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认识才能抓紧行动。应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国有企业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工具,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可以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进而实现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抓手,因而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决摒弃与高质量发展不相符的思路和做法,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首要标准,始终坚持以提高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持续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拧紧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三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汇聚形成干事创业、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五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定不移整治“四风”、惩治腐败。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打造国有企业发展新动力、培育国有企业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一是把科技创新摆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持续引领行业技术进步。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集中攻关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技术,抢占引领未来发展的科技制高点。三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激发科技企业、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潜力和积极性,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推进协同创新,大幅提升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改革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根本途径。一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将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按照企业功能类别,推进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推进薪酬制度改革;等等。三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化解过剩产能,统筹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和“处僵治困”等工作,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做好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工作。一方面,抓好国有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坚持一手抓增量控制、一手抓存量化解,强化资产负债率和资本金约束,持续推动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取得新成效;另一方面,加强国有企业风险内控管理,优化内控机制,加强内控执行监督,增强风险预判、应对和管控能力,不断提高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治理水平。
【思想宣传范文】五
4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掀开了中国发展新篇章。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阔步前进。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其中,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丰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蓝图更为清晰、成效更为显著。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历程,系统总结其成就和经验,对于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决定,这就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党的一项方针确定了下来。此后,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现实要求。19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保护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司法渠道。上世纪90年代,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相继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制监督和权利救济法律制度初步确立起来。
随着权利救济法律制度的逐步形成,一批直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法律也相继出台。1996年颁布行政处罚法,创立听证制度。2004年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深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划定政府行政许可职能的边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012年生效的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乱强制”问题。上述三部法律针对实践中比较重要的三种执法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行为法体系。同时,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其他配套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比如,2008年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实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行政诉讼法在施行20多年后进行了首次修改,“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得到缓解;“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权力清单制度有序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逐渐显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过多的势头得到控制;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逐步推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行动纲领。截至2017年底,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90%,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压减74%,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大幅减少。26个省级政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沟通协调机制日益健全。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不断向纵深拓展,人民群众的认同度不断提高。
法治政府建设积累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各级政府的职能权限,依法更加严密规范地设定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规则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40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党的领导下,一系列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的重要文件相继出台,“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措施在短时间内迅速落地。实践证明,党的领导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重视基层实践创新。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证明,来自基层的实践创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和鲜活素材。诸多诞生于基层的有益制度尝试被立法肯定和吸收,在全国范围推开,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等实践;行政诉讼法确定的集中管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也来自基层法院的实践探索。基层的实践创新与中央的顶层设计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走符合国情的道路。法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选择,体现着全人类共同的智慧成果,这决定了不同国家的法治实践存在着相互借鉴的可能与必要。因此,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法治政府建设。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放眼世界的同时又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否则就会出现水土不服。改革开放40年来,无论是行政许可法的制定,还是“放管服”改革,还有其他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始终立足国情、放眼世界,从中国问题出发、从中国实际出发。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将高效便民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目标。简政放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等改革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继续站稳人民立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新时代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部署,开启了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我们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既着眼长远、打好基础、建好制度,又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完善权力配置,改善权力运行方式,提高政府治理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刻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探索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逐步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重要标志。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冲突矛盾多发的现实,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比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强、能力不足,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还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强化问题意识,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权力。应以着力解决权责交叉、争权诿责问题为重点,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制度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从而更好化解行政争议。
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实际行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也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风气。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具有较高法治素养,这就需要在选人用人上强化导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从而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进一步认识法治的价值,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认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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