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知识:什么是人性定理?
任性定理是什么?人性定理是指主体人自我肯定原理。这一定理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句话:“任何一个健康的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是服务于他自己的目的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管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人性定理:管理学第一原理
人性定理是指主体人自我肯定原理。这一定理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句话:“任何一个健康的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是服务于他自己的目的的。”
主体人自我肯定原理的
1.自我意识
即人都有关于自我的意识,深知自我是不同于他人、它物的一种独立存在,并能准确地感知自我与非我的边界,有明确的主体我与客体他人、它物的区分和界定。
2.自我决策
即人都具有行为选择自由,没有什么外在力量,可以无条件地决定主体我只能是什么,而不能是什么。主体我是什么,是主体我自我决定和自我选择的结果。
3.自我肯定
人活动的目的是寻求自我肯定。这种自我肯定表现为,任何一个健康的人,他的任何一个行为,都只是服务于他自己特定的目的,无论多么高尚的人,都不例外。自我肯定的内容包括生存需求(有)的满足、自我价值(能)的实现和自我价值判断(善)的实现。
4.自我中心
人都以自我为中心,并视世界万事、万物为与主体我对立的客体。它们的意义和价值都是由主体我赋予的,是它们能够被用作主体我自我肯定的工具,服务于自我肯定的目的。
5.欲望无限
人在确知生存需求(有)的欲望,不可能永恒地满足时,开始转向自我价值实现(能)、自我价值判断实现(善)的追求,并力求通过这两种欲望的满足,来获得生存的意义和价值,通过精神生命的获得,来延长短促的肉体生命。这后两类种欲望,不会像吃饭一样有饱的满足。
6.自我异化
人作为一种动物,总又向往安逸,在没有外部环境压力的作用时,会沉醉于动物本能满足的肌肤之利,而销熔自我,使对自我肯定的寻求,异化为一种自我否定,像吸毒者一样,为了片刻的虚幻体验,毁掉自己的身体健康。
只有虚伪的人言,没有不寻求自我肯定的行为。
从管理学的这个原理中不难发现,人既是伟大的,又是渺小的;既是高尚的,又是卑鄙的;既是真诚的,又是虚伪的。但这并不是说,人性是如此的矛盾和不可协调。而是说人在面对不同的环境时,会有不同的选择。但有一点是确定不变的,这就是任何一个健康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只是服务于他自己特定的目的,即自我肯定。精神失常的人和理智不清的傻子可以例外,他们不是健康的人。
人性定理的推论
1.人性定理的第一推论:人在可以懒的时候,不会不懒
这里的懒,不是不行动,而是放纵自己,毫无约束,沉溺于肌肤之利的满足,不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寻求自己的更大、更长远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肯定。
在现实中,人之所以会懒,正是因为有这种可以懒的条件和环境。
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曾经介绍过这样一个典型:在大西北农村,有些农民穷得只能主要靠政府的救济过日子。每年过冬都要救济棉衣,但每年过冬又都没有棉衣穿。冬天来了,给他们救济一套棉衣。到了春天,他们就把棉花抓去变成夹衣。进入夏天,天热了,他们又把夹衣剪开,变成两件衬衣。之所以他们会如此,是因为他们相信,冬天来了,政府还会再给他们棉衣。
鉴于这种情况,政府调整了救困扶贫的思路,给困难户输给“造血功能”。对于特困户,无偿提供二十只绵羊,让他们放牧后卖羊毛致富。可有人从县城领到羊后,还等不及回家,在路上就宰了一只吃了。他们为什么会如此?因为他们坚信,这二十只吃完了,国家会再给二十只。
企业内部的管理也是如此,任何一个人只要他能够懒、放纵自己、为所欲为,并可不承担任何后果,他就不会向上发挥自己的潜能、奉献自己的智慧。
2. 人性定理的第二推论:人在勤劳无益时,不会不懒
所谓勤劳无益,就是指一个人付出艰辛和努力,并不能为他的利益和欲望带来什么满足,他的活动也仅仅是毫无回报地服务于他人,奉献于他人的“学雷锋”。如果是这样,他就肯定不会付出努力。在中国农村过去的大集体和国有企业,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之前,懒人多,效率低下,就是因为这一原因。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谁还会付出努力干多、干好?
在80年代,我到过一些机关和工厂,有些领导老抱怨他的下属工作不积极、做事怕吃苦。我告诉他们这个错不在于你的下属,而在于你自己。你的下属付出努力和勤劳之后,你不能及时地给他以酬偿,为他们的利益和欲望提供满足,他为什么要努力?在现在的企业中,这个问题也仍然存在。员工做了付出,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他也就不会再做这种努力了。相反,如果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你能及时地给他提供相应利益和欲望的满足,对他的努力和贡献及时给以反馈,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就会相对充分地发挥出来。
海尔管理中经常讲到毛宗良的故事。讲广东潮州有一个客户给海尔写了一封求购“玛格丽特”洗衣机的信。海尔总部要求下属企业海尔梅洛尼公司,按照既定承诺在四十八小时内把洗衣机送到客户家里。一台海尔“玛格丽特”洗衣机由青岛运至广州后,驻广州的安装人员毛宗良租了一辆车,专程把洗衣机送往客户家。到下午两点时,在离潮州还有近一半的路程时,所租车因手续不全被交警扣留了。而被扣车的地方又前不着村,后不把店,离最近的海峰城也还有四五公里地。毛宗良拼命地拦车,但汽车司机一见大体积的洗衣机都不愿拉。拦了十多辆车都没有结果,到了下午三点多,毛宗良决定不再等了,找了一条绳子,把 150 多斤重的洗衣机捆在身上,在温度高达摄氏 38 度的烈日下,饿着肚子走了两个多小时,达到海峰城后,才另找车上路,按承诺把洗衣机送到客户家。
在这里,毛宗良是在学雷锋吗?不是,完全不是。海尔企业管理规范,任何一个员工只要为企业做出了贡献,都会得到他应有的回报。
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也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让员工白干白付出,保证让员工付出多少、贡献多少,就一定能获得多少回报,并让这种回报严格与贡献成比例。
3.人性定理的第三推论:可能发生而又不应该发生的事,却一定会发生
这里说不应该发生的事,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做出的评价,即管理者不希望发生的事。可能发生的事是从被管理者的角度而言的,即被管理者并不乐意接受管理者给他的限定,同时又有突破这种限定的可能存在。包括做了不应该做的事,而自己并不会蒙受多大损失,或者说所蒙受的损失要小于做了不该做的事,所得到的利益和欲望的满足。
一个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两亿元,净资产超过 1.2 亿元,每年的采购任务超过一亿元。为了避免采购发生漏洞,他把采购任务交由他儿子一个人承担。没有料到他的儿子也会吃大笔的回扣,甚至因为他儿子吃了回扣,采购的原材料价高质劣,使他企业所承担的一个对外加工订单,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遭受退货索赔,造成直接损失 170 多万美元,加上间接损失,蒙受损失总额折合人民币近 3000 万元,这还不包括信誉品牌损失。
这个老板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儿子也会吃回扣。他只有两孩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他的企业最终都是他的儿子的。按照当地的惯例,外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并且他还告诉我,他儿子花钱,他从不吝啬,手机差不多半年换一次,汽车已经是‘大林肯'了。
我问他:“你儿子吃回扣的钱做什么用了?”
“他拿钱在一个星级饭店包了一个二奶奶。”他说。
“这就对了,就是因为你所给的钱还没有完全满足你儿子的所有欲望。”
“不过该花的钱,我都给他去花了。包二奶奶这种花销,我怎么能给他呢?”
“问题就出在这个地方。你认为包二奶奶是不该的,但他却认为是可以的。我知道,在广东有些地方,拉车的就要包一个二奶奶。你儿子作为一个两千多人企业的少老板,他会没有这种欲望和需求吗?你说不应该,这是从你的角度做出的评价。他认为应该,而你又没有为他提供这份花销,他就必然会想歪门斜道弄钱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并且,你把你的儿子当作世界上最可信任的人,对他的行为不再进行任何控制,这就使他通过吃回扣,满足包二奶奶的欲望成了可能。你认为不应该,但只要你儿子认为应该,而你又没有堵住所有的漏洞,为他想做的事留有可能。那么他就一定会这样做。尽管你的企业将来是他的,但现在还不是他的。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是你,享有支配企业权力的也是你。所以你的儿子就可能运用你所授予的权力为自己牟取现实的好处。你对授给他的权力没有控制,他吃回扣也就在所难免。”
现实就是如此,只有通过规范化管理,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利益独立,责任完全的人。谁要做不应该做的事,那就让他付出充分的代价,使他感到做这种不该做的事不值得,那么,堵住了所有“可能”的通路,不该发生的事才不会发生。
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也就是通过事先的制度规范约定,堵住“可能”的通路,避免不应该发生的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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