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尘埃落定》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读《尘埃落定》体会1
今天无聊的我站在房间的窗台前,望着楼下的一块空地方上,停放着很多的汽车。那都是邻居的私家车。望着望着,涌上心头的竟是无比的落寞情绪……
“或浓或淡忧郁的思绪之外,是谁幽怨的歌声跋山涉水氤氲而来,为我喑哑的心琴伴唱?重蹈旧日的足音,曾经轻轻叩响的幽谧的山路,把孤独的心事越走越远。”
记得小时候,楼下的停车区还是长满青草的小草地,春天,各种颜色的花在阳光下微笑,童年的我总喜欢在小草间欢笑,让汗水滴在花朵上,小草上,在阳光的照射下,快乐的蒸发。
小时候的中午,不管阳光有那么的猛烈,我依然非常尽情的游玩,在小小的草地之间舞蹈、旋转。尽管到家后总是被臭骂一顿,在厕所里用水冲去汗的那瞬间,我感到莫名的幸福,现在才知道,那幸福,是今后我一辈子也不再拥有的欢乐了。
吃了午饭,还是喜欢爬上我房间里的窗台,伸出小脚丫,晃来晃去,因为我舍不得阳光温柔的安抚,是它那热热的气息带给我童年无比的幸福,没错,我喜欢和阳光玩游戏。红扑扑的小脸蛋倔强的抬起来,眯着眼睛看太阳,微笑一声:明天我再和你玩游戏……
那是怎样的一种怀念,怎么的深深追悼远去的幸福。面对自己最初的纯真,最原始的快乐,不掺杂任何污秽的幸福,我才知道回忆是最让人心痛的举动。无语静立于难忘的记忆里,我的眼眶模糊了……
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我总在寻找独处的黑影,躲在里边,努力地去挽留那稍纵即逝的感觉和幸福。我总是让虚伪的表面在日常生活中流露,但在自己的夜晚,我才明显的感到孤独和无助。多少朋友都来去匆匆,无法一起编制童话的梦,因此我不在渴望有知心的朋友和我一起畅谈未来人生,因为生命的最后一段路,还是要自己一个人走过。就让我身边的人行色匆匆,变幻无常,我依然是我。分别前的“多多联系”在时间的流逝里,显得苍白无色。
我不爱显得多愁善感,我不爱我的写作有太多细腻的文字,我想做一个实实在在的女孩,不希望用忧郁而涣散的眼神代替我的双眸说话,我要像小时候一样,感受阳光的温暖,我还想和阳光交流。
当一辆辆的汽车代替了我回忆里边的小草,当污浊的灰尘取代了阳光的感动,我爱上了文字,爱上了那白纸上边的墨迹。我在文字里边,快乐地游离、欢笑,在痛苦的时候也不介意沉沦。因为我要活在属于我的世界里边,自由的呼吸。我在自己的文字里边,体会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和安全。
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轻易会感伤的女孩,有人曾说,在滚滚红尘中,无法抛开爱恨情仇,无法淡然生离死别,文字就没有生命。我该庆幸的是,我没有太多的爱恨情仇,我也没有面对过窒息的生离死别,因为我不曾恋爱,我不曾激动地牵过任何男孩的手,我的生活里,只有我一个人生存的气息。没有了童年的那些小草和花儿,但我在文字里找到了它们生存的痕迹,其实它们一直都在固守着一份淡泊与忠诚,不曾远离。
它们说,要和我红尘做伴,然后每天去拜访阳光,给它送上一份祝福。我的文字在阳光的普照下,有幸福快乐的味道的弥漫,风光旖旎的世界里,张扬的心在飞舞,等待一切尘埃落定。让文字抵触我内心的感觉,或喜或悲,走过这段迷惑之后,心不再起,不再落。
中午,习惯的抬头去寻找明媚的阳光:所有的付出为了同一个目标,所有过程标为了同一个结果。
伫立峰定,俯瞰翠绿;静坐沙地,凝望瓦篮。用追寻着幸福的手在光线里,化出美丽的圆弧……等待一切都尘埃落定。
读《尘埃落定》体会2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读《尘埃落定》体会3
这段时间心特别的安静,所以读了几本书,因为心在浮躁的状态下是不能读书的,一是读了也白读,根本读不进;二是玷污了书的神圣,当然一些为了钱财而写书的人出的书是另当别论的。
这本书说的是在清朝末年至解放西藏时藏簇土司家由兴盛走向末路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被常人误认为土司傻儿子的主子,用他异于常人的眼光审视、批判着周围的一切。大智若愚的他有着一颗善良、大度、感恩、平和的心和不为周围人所动的充满理性的头脑,所以他在该犯傻的时候就变傻了,该做出果断决策的时候也从不示弱,以至于他总是能先人一步洞察一些事情,也能做出所谓聪明人也做不到的事情。
一个人,一个心底善良的人,一个懂得先给后得人,一个掌握取舍分寸、时而清醒又时而混沌的人,表面上是一个傻子,其实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
读《尘埃落定》体会4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读《尘埃落定》体会5
昨天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之所以会捧读它,是有缘由的。我从《朗读者》过来,阿来作为那期的嘉宾,他说《尘埃落定》一开始他以为会风行天下,洛阳纸贵,但是却遭遇了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的困境,人家给的理由是这本书是高雅的文学,不符合流行的趋势。我一听“高雅的文学”究竟高雅在什么地方,我这种俗人能否读懂。
这本书荒诞与现实相交织,讲的是土司制度逐渐消亡的过程,背景是从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时期,土司制度在“我”——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傻”儿子在世时就已经传承了多年。文章从“我”的视角出发,来看待土司统治下的社会。因为“我”表面上是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实际上却是个有着超时代预感的聪明人。所以很独特,很奇妙。
这个故事我只是觉得新奇而并没有觉得特别好,也不算喜欢它。我觉得它类似现在的网文小说,主人公“我”扮猪吃老虎,尽量不树敌,降低所有人的警惕心。“傻子”这个身份给“我”带去了很多便捷,比如如果“我”对问题没想出对策或者说错了话,都可以被原谅,而且话中的意思不会被过分解读;当“我”想出主意时又有出奇的效果,很让人惊喜;比如“我”不容易去操心烦恼的事,也不去管那么多为人处世之道,因为“我”不怕做错,所以活得很自在;因为傻,仇家一开始是不打算杀“我”的……
主人公“我”好运爆棚,似乎有着强烈的预知能力,“我”做的决定绝大部分都是对的,就算一开始形势对“我”不利,后来也会表明那只是为“我”避祸,最后还是有利于“我”,总之就是人生一路开挂,美人,钱财,美誉,权力等等,慢慢都得到了,一般“我”想要的就会得到,没有理由,老天都在帮忙。所以看得很爽,我才说是类似网文小说。但是明显有格调更高的地方,首先,它有明显的时代背景,能反映当时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状况,比如有喇嘛诵经,汉人授权等形式,行刑人,奴隶,头人等身份,以及土司间的姻亲关系,逊位制度,长子继承制(虽然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等。
其次,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它里面很多隐喻,很多金句,比如“画眉是给春雪压下山来的”“门开的那么高,难道我们能从云端里出入吗?那我们不是土司而是神仙了。”还有里面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能起到作用,像施法改变天气,做错事上天会给予惩罚等。不过有些缺陷,我认为作者在写这些隐喻时,有一部分只起了个头,没有写完整,之后又开始了下一个,戛然而止,给我的感觉是故意写这么多,让人去猜测,不写完整显得更加神秘,他自己都接不下去,所以无法续下去。
比如写水泼下楼的声音,让土司太太心里一颤一颤的,但是她又非听不可,感觉有点受虐倾向,最后“我”的妻子塔娜也被水泼下楼的声音搞得惊颤不已。这里我没看懂,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想表达的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这样解释得通,但是写一半不写真的让我很难受,给理解文章制造了更大的难度。有一部分我可以理解,比如“醒来时,门巴喇嘛取来一碗净水。关上窗子后,他叫我睁开眼睛看看碗里有什么东西。我看见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光芒。……看了一会儿,我感到眼睛清凉多了。”见多了污浊,“我”暂时失明,这里是象征的手法,双关。我觉得指的是血腥使“我”失明,净水是纯净之意,“我”的眼睛象征心灵的窗户,需要洗涤,才能重现光明。
最后,我想说的是它里面写的一些我不能认同的观念也是它成功的一方面,因为我认为那种不同是时代,地域,民族等给予的,所以我觉得了不起。比如里面传递出的女人如衣服,土司一家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看上了某个女人,无论她是否已为人妻,都可以抢过来,满足了性欲之后可以随手抛弃。“我”的妻子塔娜可以与“我”的哥哥,与才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发生肉体关系,她母亲传递出的理念就是我们母女俩都喜欢男人,如此漂亮的女人绝对不止一个男人,丈夫要管好别人,不然妻子会对别人动心,那都是别人的过错,塔娜换了很多个男人,被他们抛弃了才回到“我”身边,她视美貌如武器。“我”的身份让“我”可以时刻享受到女子,从身边的侍女到外出办事时下人呈上来的女子,并且她们都以服侍“我”为荣,“我”把她们当做泄欲的工具,这一点在文中很多地方都可以体现。
原谅我知识的浅薄,而且很多地方可能理解有误。但我还是觉得需要把自己的感觉写下来,无论正误。这些只是我一点小小的见解。总的来说这本书作为消遣来看的确不错,我不认为读书一定要学到什么才行,所以这点按下不表。这本书按作者的话来评价,他只说是一种激情,一种状态,不是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定位很准确。
我觉得要说它是高雅的文学作品是谈不上的,我所理解的高雅是给人以美的享受,给人以心灵的洗涤,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感官上的快感,怎么说呢,文辞优美但是境界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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