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感”是从读中产生的,不认真读,就不能深刻领会原文的精神本质,就不能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如果连原文都没读明白,那也就很难写出真正有价值的感想出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希望你喜欢。
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1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假期的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的字体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随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2
这本书我读过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而不变的,是贯穿全文的简爱那无所畏惧的反抗。
简爱在劳沃德学校对海伦说过这样一段话:“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的回击;我肯定我们应该回击—狠狠的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不敢再这样打人!”
狠狠的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
小说一开始,年幼的简爱就和欺侮她的表哥约翰发生了冲突。简爱不畏强权,怒斥约翰:“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你这个杀人犯—你像个虐打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一个瘦弱的女孩以她的勇敢的表现立即吸引了读者。作者用四个章节交代简童年生活的情节,让我们初步看到了简性格中反抗的特点。
简爱在劳沃德学校的一段确定是全书中揭露性很强的一部分。其中海伦·彭斯的隐忍与简爱的反抗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与其冒冒失失采取一个行为,让不良后果影响所有和你有关的人,那还不如耐住性子,忍受一个除你而外没有别人感到的痛苦来得好;再说,《圣经》上也叫我们以德报怨。”“既然躲避不了,那就不能不忍受;遇到命运注定要你忍受的事,你光说受不了,是软弱和愚蠢的。”
而就是如此乖顺的女孩,在最后竟成了劳沃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正式登上社会这个舞台是到了桑菲尔德以后。
当她初次和罗切斯特见面,她就显示了不卑不亢的风度。在对罗切斯特还不了解的时候,她保持了一贯的反抗精神。但是他们渐渐发现对方与自己在思想上许多方面有共鸣之处,渐渐对对方有了好感。
简爱重视的是平等的地位,这正符合她的反抗的性格。在摘抄段中,简爱显示出了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这段话也是她的宣言。每当我读到这里,总能感到一种勇气与力量穿透了全身。
简爱那流淌着反抗的血液,总能带给人们追求自由的力量。
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3
曾注意到窗,只是觉得窗太普通了,不值一题。但读了钱钟书的《窗》后,我才渐渐发现窗里面有另一个世界。真可谓一窗一世界,一叶一人生。
《窗》中写道: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是的,美不胜收并非欣赏的至高境界。从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太多的美尽收眼底不比透过窗定眼一幕好。这让我想到了生活。生活中面临着太多的选择,而被选择的东西或事情各有所长,这时我们就会犹豫不决,当我们还在左右徘徊时,已经错过了太多太多。为什么我们就不会像透过窗观景那样取舍呢?选定一个目标,将它定格,以着它而努力。好比观景一样,选定了就细细品味和欣赏。
窗,让我学会了取舍!
《窗》中又写道: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
是的,窗打通了大自然和人的隔膜,舒缓了人与人之间尊卑贵贱关系造成的心理紧张。韦应物在《秋夜》中写道:暗窗凉叶动,>秋天寝席单。刘方平有“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沈?期又有“山月临窗近,天河入户低。“可见,他们都从窗体会出无穷的时间和空间,通过窗诗意的把握世界。即使足不出户,也能透过窗感受自然,感受世界,感受生活。
窗,让我与自然更近一些!
《窗》中还写道: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
是的,窗对屋内和屋外的人进行了区别。《红楼梦》第五十六回写道:窗内是主人们,窗外是奴才下人。这里“窗“加强了人的一种身份与权利。这让我想到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好比关窗与开窗,就那么的一扇小小的窗却阻挡了多少的理解与沟通,导致了多少的误会与仇恨。生活中需要理解需要沟通,那么我们不妨敞开心中的那扇窗,让理解走进去,让误会走出来。
窗,让我学会了敞开心扉与人沟通!
卞之琳在《断章》中写道: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窗里,窗外,桥上,楼上。这里纷繁的关系也是由窗产生的,这是窗的哲理!“窗外鸟声闲,阶前滤心善“这是窗的美。有首老歌唱道:“是谁敲打我的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忆出我的心坎。“这是窗的神秘。
我们应该学会推开心灵的那堵墙,打开心灵的那扇窗,多敞开心扉与人沟通交流。窗里有哲理,有美丽,有神秘,还藏有另一个世界!
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4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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