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长篇】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有哪些?《百年孤独》整个家族的人物,都是一种命运的轮回,每一代都不同程度的重复上一代的命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篇1)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這個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篇2)
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鱼的好日子》。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到了重要的一点,霍尔顿的身上折射出了作者的影子:内心孤独却又坚守理想。
进入正文。小说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文章的最后,并未详写霍尔顿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样的对待等等,而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和一缕悲凉在额头上空盘旋。
纵览全书,小说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故事情节及脉络还是较为清晰明了的,采用大量的插叙倒叙以及回忆式的写法,使其又不乏生动曲折之感。
仔细分析一下主人公霍尔顿,发现他虽然有丑恶的一面,放纵的堕落与沉沦,但我觉得作者实际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在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令人腻烦社会上顽强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这位老师对他的话“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像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污浊着霍尔顿的心灵。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则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他无法为自己设想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最后只能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因为他的确是个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妹妹菲苾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
与霍尔顿相比,我们对困惑和烦恼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们更应把眼光投向我们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灯,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未来。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很多挫折与不幸,但我们何必气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并且很快就会过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坚守我们的理想,在失败中振作,在振作中奋发,在奋发中取胜,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精神。也是我从《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所读得的一点启发。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毒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篇3)
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唯一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淫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篇4)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历史淘汰的命运。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篇5)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力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如本书写外部文明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印第安传说、东方神话以及《圣经》典故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写普罗登肖的鬼魂日夜纠缠布恩地亚一家,便取材于印第安传说中冤鬼自己不得安宁也不让仇人安宁的说法;有关飞毯以及俏姑娘雷梅苔丝抓住床单升天的描写是阿拉伯神话《天方夜谭》的引伸;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拉丁美洲的民间传说往往带有迷信色彩,作家在采用这些民间传说时,有时把它们作为现实来描写;如好汉弗朗西斯科“曾和魔鬼对歌,击败了对手”;阿玛兰塔在长廊里绣花时与死神交谈等等。有时则反其意而用之,如写尼卡诺尔神父喝了一杯巧克力后居然能离地12厘米,以证明“上帝有无限神力”等等,显然是对宗教迷信的讽刺和嘲笑。
本书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首推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篇6)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篇7)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展现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以此书为标志,魔幻现实主义流派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于一般小说。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作者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这个古老的家族也曾经在新文明的冲击下,努力的走出去寻找新的世界,尽管有过畏惧和退缩,可是他们还是抛弃了传统的外衣,希望溶入这个世界。可是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作者表达着一种精神状态的孤独来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事实上,这本书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没看明白,不要逼自己去理清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必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说我看懂了。懂与不懂没有标准,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可以好好翻读几遍的书,或许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完之后感悟感想
上一篇:《百年孤独》读后感和个人阅读见解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