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精选5篇)
经典的阅读,对于人类历史的自我了解、当下继承和未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精选篇1)
看完《简爱》,我的第一感触是简是一个很平凡同时又是很伟大的人,最先听说简爱是在初中时候吧,以为简爱是简单的爱单纯的爱的意思,现在明白简爱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的名字,书中的主人公名为简,姓为爱。听到周杰伦的那首简单爱我还是回想起这本书,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想这样简简单单的没有悲哀,歌词当然也写得很棒。这本书吸引人人的地方有一部分也归功于它的书名吧,正是由于一个巧妙的歧义,读者会关注这本书,然后再知道简爱是主人公的名字。
《简爱》是勃朗特的作品,写了简从8、9岁被舅妈收养,到18岁遇到罗伯斯特先生,在到与罗伯斯特先生的相知相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最终相守。我挺佩服简的,看到书,我仿佛会看到一个拥有不屈灵魂的一个女性。
在舅妈家的那段日子确实难熬,舅妈与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舅妈收养她完全是因为她舅舅的遗嘱,我看过一点电影,但是电影表达的不如作品好,因为电影中的简眼神传达不出书中表达的那种倔强。简终于忍受不住表弟的伤害了,她决定反抗,但她收到的惩罚是被关进红屋子,害病,当她反抗时,我暗暗为她加油,(我发现好像我也有点小小的叛逆)。在哪个收养院里,间的生活确实是很艰苦,与其说是艰苦不如说是贫苦,但我们不能否认,在那里简确实学到很多东西,从他好朋友身上学到的,从她的老师身上也学到了很多,不光是知识,还有品德,这也为她以后从事家庭教师打下了基础,虽然家庭教师很卑微,但是没有相关的知识是不行的,简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再说她和罗伯斯特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简就深深地爱上了罗伯斯特这个"怪人",只是简隐藏的较好,所以很长时间内未被发觉。罗伯斯特从在向简倾诉自己的内心时其实已经喜欢上简,只是他自己也没觉察出。但简选择离开他是因为他的欺骗,这也表现出简的倔强和坚强,我更佩服就简了。再后来,见碰到了一个牧师,牧师并不爱他,就想娶她完陈一个形式,仅仅她的内心的几点符合他的标准,仅仅如此,虽然罗伯斯特的眼睛失明了。,但简依然爱着他,于是简又回到他的身边。一个完美的结局。
作为女性,必须强大起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简那样去追求爱情,但至少应把自己武装起来,用知识,用才能,是自己走的更远,飞的更高,加油亚非!
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精选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名著《西游记》,其中很多片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师徒四人西天取经过程中不畏艰险的画面,给了我很多启迪和感悟。“九九八十一难,关关难过,关关过。”不惧困难,一定能成功!
师徒四人的取经路上经历了无数困难,跨过了无数险阻,每次唐僧被擒,徒弟们都拼命救下。正是因为如此,最终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而他们之所以能成功恰恰是因为他们坚持不懈地克服困难,在困难中一步步地修炼。例如:唐僧多次被女妖抓去成亲,但他一心向佛,从不动摇,可见其信念十分坚定。孙悟空在取经路上是功劳最大的,每次都是他的火眼金睛看穿妖怪的计谋,一次次地斩妖除魔,将唐僧从困境中解救出来。八戒虽然有时遇到困难有动摇的念头,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并且还用激将法唤回师兄孙悟空,一起解救唐僧。沙僧和白龙马虽没有什么显赫的功劳,但一路上任劳任怨、忠心耿耿地服侍唐僧,也同样令人敬佩。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是很常见的事情。有一次,我练习骑自行车,但怎么都骑不好,不是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就是骑到墙上去。翻来覆去十几次,耐心消磨殆尽,垂头丧气我想要放弃,这时我脑海中浮现了唐僧师徒四人与困难拼死斗争的画面。那一刻,我羞愧万分,遇到这么一点点困难我居然就想着放弃,真是太傻了!“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在未来的日子里,肯定会有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在等着我,如果每次都选择放弃,那我的一生肯定是个失败者。于是,我打起精神,调整好状态继续练习起来。虽然又经历了很多次的摔倒,但是最终我能很顺畅的骑行了,那一刻,我战胜了自己,所有的伤痛都化为乌有,内心是满满的开心和幸福!
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这世上其实并没有解决不了的难事,缺乏的只是不惧困难、勇敢坚持的你。只有经历困难,才会收获成功,人一定要有坚毅的品质,不惧困难,这就是《西游记》给我的启迪。
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精选篇3)
近日,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通过作者的自已观察,多次的实验,运用细节的描写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给读者表现出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形象。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很有趣。这都是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的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三个。“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检测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可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必要细致描写,读着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细节的描写,是这本书的生动逼真。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只浏览的目录并没有细心的阅读,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部都知道,有些昆虫的动物们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峰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的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蜂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聪明吧!
作者写的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我总想不到的题材。不过有一次通过自己的观察。一次去院子里玩耍的小角落,我发现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自己的窝里,然后就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瞧!小小的昆虫也是个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素材,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的。
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精选篇4)
《童年》是高尔基以原型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小说从“我自3岁丧父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也即将破产。他还曾把因为受到萨沙的怂勇而把白桌布拿到染缸里染色的阿廖沙打得昏死过去,大病一场,不过在这期间他也去看过外孙,想逗外孙开心。两个舅舅也很自私,整日为争夺外祖父的遗产争吵斗殴,而粗野的雅科夫舅舅竟把妻子活活打死。他们还把阿廖沙的好友‘小茨冈’害死了,他们一起去墓地时,竟然把十分沉重的十字架自己不背,放到他肩上,结果他就被十字架压死了。小说一直写到母亲去世后外祖父把“我”赶到“人间”混饭吃结束。全文也有些好的人物形象,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以及他先后遇到的许许多多的好人……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他们使得他能很好地成长。
全书的主旨一方面批判了丑陋的现实,一方面展现了俄罗斯新一代从觉醒到成长的历程。但是全书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通过他的感受去表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与阿廖沙小时的命运相比,他生活在一个可怕的环境中,他还遭到外祖父的痛打,而我们要幸运多了,我们生活在摇篮中,爸妈帮我们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我们也不会遭到父母的严厉痛打,不会有高尔基的自幼丧父,我们还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那?而且他也没念多长时间书,为什么他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呢,我们就应该向他一样,好好学习,虽然达不到他的好水平,可我们也能获得一些道理啊。
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精选篇5)
天命难测,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然而鲁宾逊的人生是这样的吗?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勇敢.坚毅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顾名思义,他便是这部书的主人公——鲁宾逊。
故事就从这说起:鲁宾逊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可是的。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鲁宾逊在坦然应对着一切的同时,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他热爱身边的一切,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有了心灵的慰藉。在变幻莫测.巧夺天工的大自然面前,有人退缩了,但鲁宾逊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业绩。结局,注定他被发现。
蓦然回首,目光回转,我也好比是一艘航船,可谓初出茅庐吧。谁知起航不久就抛锚了,那些天,我心境沮丧,整日愁眉苦脸的。和鲁宾逊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期望之火不熄灭,就能到达胜利得彼岸。书是人生命的源。每读一本书就会有许多的感想,读不一样的书有不一样的感想,最进我读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鲁宾逊的人;在一次到了一个荒岛;在那儿仅有他一个人,他害怕及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粮食和水;这样的话是很难在岛上生存的,在岛上,前几天,在他的包中还有些粮食能够给他能量,给他补充体力,可是粮食是有限的,就这样,她又饿了几天,最终他受不了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种粮食的方法,便开始了种粮食,并且每次都是大丰收。就这样,他在这岛上住了几十年。某年的某一天,他看见了海上有只船,并设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力,那只船上的人是个商人,正前往鲁滨逊的家乡。鲁滨逊就让这位商人带他回到他几十年没回来的家乡。当他把自我的经历告诉家乡人的时候,大家都惊呆了。大家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此刻居然奇迹般的活着,简直不可思议!
名著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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