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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随笔汇总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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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顾名思义:随笔一记,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心情随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心情随笔汇总精选1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心情随笔汇总精选2

楼窗下的弄里远远地传来一片声音:“咿哟,咿哟”渐近渐响起来。

一个孩子从算草簿中抬起头来,睁大眼睛倾听一会儿,“小鸡小鸡”叫了起来。四个孩子同时放弃手中的笔,飞奔下楼,好像路上的一群麻雀听见了行人的脚步声而飞去一般。

我刚才扶起他们所带倒的凳子,拾起桌子上滚下去的铅笔,听见大门口一片呐喊:“买小鸡买小鸡”其中又混着哭声。连忙下楼一看,原来元草因为落伍而狂奔,在庭中跌了一跤,跌痛了膝盖骨不能再跑,恐怕小鸡被哥哥姐姐们买完了轮不着他,所以激烈地哭着。我扶了他走出大门口,看见一群孩子正向一个挑着一担“咿哟,咿哟”的人招呼,欢迎他走近来。元草立刻离开我,上前去加入团体,且跳且喊:“买小鸡买小鸡”泪珠沿了他的一跳一跳而从脸上滴到地上。

孩子们见我出来,大家回转身来包围了我。“买小鸡买小鸡”的喊声由命令的语气变成了请愿的语气,喊得比以前更响亮了。他们仿佛想把这些音蓄入我的身体中,希望它们由我的口上开出来。独有元草直接拉住了担子的绳而狂喊。

我全无养小鸡的兴趣;而且想起了以后的种.种麻烦,觉得可怕。但乡居寂寥,绝对摈除外来的诱惑而强迫一群孩子在看惯的几间屋子里隐居这一个星期日,似也有些残忍。且让这个“咿哟、咿哟”来打破门庭的岑寂,当做长闲的春昼的一种点缀吧。我就招呼挑担的,叫他把小鸡给我们看看。

他停下担子,揭开前面的一笼。“咿哟,咿哟”的声音忽然放大。但见一个细网的下面,蠕动着无数可爱的小鸡,好像许多活的雪球。五六个孩子蹲集在笼子的四周,一齐倾情地叫着“好来好来”一瞬间我的心也摒绝了思虑而没入在这些小动物的姿态的美中,体会了孩子们对于小鸡的热爱的心情。许多小手伸入笼中,指着一只纯白的小鸡,有的几乎要隔网捉住它。挑担的忙把盖子无情地盖上,许多“咿哟,咿哟”的雪球和一群“好来,好来”的孩子就变成了咫尺天涯。孩子们张望笼子的盖,依附在我的身边,有的伸手摸我的袋。我就向挑担的人说话:

“小鸡卖几个钱一只”

“一块洋钱四只。”

“这样小的,要卖二角半钱一只可以便宜些否”

“便宜勿得,二角半钱最少了。”

他说过,挑起担子就走。大的孩子脉脉含情地目送他,小的孩子拉住了我的衣襟而连叫“要买要买”挑担的越走得快,他们喊得越响。我招手止住孩子们的喊声,再向挑担的问:

“一角半钱一只卖不卖给你六角钱买四只吧”

“没有还价”

他并不停止,但略微旋转头来说了这一句话,就赶紧向前面跑。“咿哟,咿哟”的声音渐渐地远起来了。

元草的喊声就变成哭声。大的孩子锁着眉头不绝地探望挑担者的背影,又注视我的脸色。我用手掩住了元草的口,再向挑担人远远地招呼:

“二角大洋一只,卖了吧”

“没有还价”

他说过便昂然地向前进行,悠长地叫出一声“卖--小--鸡--”其背影便在弄口的转角上消失了。我这里只留着一个号啕大哭的孩子。

对门的大嫂子曾经从矮门上探头出来看过小鸡,这时候就拿着针线走出来,倚在门上,笑着劝慰哭的孩子,她说:

“不要哭等一会儿还有担子挑来,我来叫你呢”她又笑着向我说,“这个卖小鸡的想做好生意。他看见小孩子哭着要买,越是不肯让价了。昨天坍墙圈里买的一角洋钱一只,比刚才的还大一半呢”

我同她略谈了儿句,硬拉了哭着的孩子回进门来。别的孩子也懒洋洋地跟了进来。我原想为长闲的春昼找些点缀而走出门口来的,不料讨个没趣,扶了一个哭着的孩子而回来。庭中柳树正在春光中摇曳柔条,堂前的燕子正在安稳的新巢中低回软语。我们这个刁巧的挑担者和痛哭的孩子,在这一片和平美丽的春景中很不调和啊

关上大门,我一面为元草措拭眼泪,一面对孩子们说:

“你们大家说好来,好来,要买,要买,那人就不肯让价了”

小的孩子听不懂我的话,继续抽噎着;大的孩子听了我的话若有所思。我继续抚慰他们:

“我们等一会儿再来买吧,隔壁大妈会喊我们的。但你们要”

我不说下去了。因为下面的话是“看见好的嘴上不可说好,想要的嘴上不可说要”。倘再进一步,就变成“看见好的嘴上应该说不好,想要的嘴上应该说不要”了。在这一片天真烂漫光明正大的春景中,向哪里容藏这样教导孩子的一个父亲呢

心情随笔汇总精选3

从我懂事时起——也就是我三岁的时候——一直到我七岁,我都是在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里度过的。

怎么说呢,这个小院分为两个地区,一个前院,一个是后院。前院是由一个很大的广场和十几间小_平房组成的,听说那以前是一个棉花厂,小_平房都是工人工作的地方,但不知最后是怎么回事,倒闭了。

后院也是有十几间小_平房,还有一幢四层高的小楼,全院大约有十几户人家,我家的房子正好对着太阳,每到晴天,太阳总会先照到我家,而每当太阳刚升起,总会有一个长长的门影渐渐拉长,直至房前的小池塘。

这是属于我邻居家的,他是一名修鞋匠。

这个修鞋匠人很好,尤其喜欢我们这些小孩,每次遇见我们,总会抓出一把糖,塞给我们。

他总是顶着一顶破败的可以看出里面的棉絮军帽,穿着一身早已掉色的呢布蓝色大衣,即使夏天也不例外。

他修鞋的本领很好,院子里的人的鞋子一出问题,第一个想起的便是他。他工作很是认真,每一次工作完后,经他修过的旧鞋子,看起来就和新的一样。久而久之,他也小有名气,于是人们因为他姓王,就给他了一个外号“修鞋王”。喊久了,他原本的名字早就已经被人们所遗忘了。

可以说,他算是我的第一个老师,我父亲那时候去“考研”,很少回家一趟,而我母亲又因工作繁忙,很少管我,所以我就很少能学到什么东西,也没人可以玩耍。

那时,修鞋王常常来找我聊天,教我认字儿,给我讲故事。他给我讲了很多故事,如“八仙过海”、“孙悟空大闹天空”、“穆桂英挂帅”……等一个个脍炙人口的故事,从他嘴里说出,别有一番滋味。

在和他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我发现,他不仅会修鞋,还会滚冰糖葫芦、拉二胡、编故事……使幼小的我心中对他充满了崇敬。

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我,他二十岁时曾参加过抗美援朝,并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当时的情景,每当结尾的时候,总会摸摸自己的左腿——那是一只假腿——说:“我这腿就是在那时废了的。”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腿是时被他父亲打断的,就因为他要读书,而不好好种田——而他也正因此才没有读完高中就辍学回家了。

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生性老实,书读不起来,回乡下种田去了,小儿子“败家”,读初中时和一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然后染上了吸毒的毛病,最后进入了戒毒所。至于他老婆,在他大儿子两岁,小儿子一岁的时候,因为他穷,跟别的男人跑了,留下父子三人。

可以说,他的一生,就是个悲剧。

不过,他还是挺过来了。

在我七岁那年,因为我爸爸调到别处工作的原因,所以我也要离开。当我离开时,他来和我告别,眼神里流露着一丝不舍,他那深凹的双眼早已暗淡,头上稀稀落落剩着不多的头发。当我走出小院,回头望了望时,他举起了他的军帽,他的背有点驼,身上的呢布蓝色大衣很干净,只是他的手有点僵硬,站在那里,有点落寞。

我这一走,就是八年。

等我再回去的时候,他早已不在了,问人,却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他走在一个雨夜,那晚的雨,下的特别大。

心情随笔汇总精选4

军训也许是学生时代的百感交集。当时对它厌恶至极,听着教官的发号施令,便悄悄在内心咒骂。只不过伴随着时过境迁,某些看法却会越来越客观,便显得当初的自己小肚鸡肠了。

那天,我们以为离开了老师的晦涩说教,为之沾沾自喜。公交车摇摇晃晃地把我们带到了此地,司机趁众人下车时打了会瞌睡。这方的高楼染映斜射的昏白光晖,趋向另一边的天空,是空寥的白云苍茫青灰天色,稀少的麻雀路过,褐色的翅膀不停扇动,好像能听得见它的声音。唯青天白日,静默清绝。排队领军服时,嘈杂的讨论声不止,源于对新事物的跃跃欲试,然而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在教官的冰块脸下悻悻然闭了嘴,肃穆的环境更恰和于身后高大肃穆的建筑。军服明显大了,松松垮垮,不时裤脚管会被踩在脚底,上下楼梯不得不把裤子提起来。

叠被子要叠成豆腐那样,在教官锱铢必较的演示下,被子真的就像刚出锅的豆腐,勾人食欲。关于牙刷牙膏的摆放,生硬得令人汗颜。牙刷头在上,放在杯子的右侧,牙膏在另一旁,向下在纠结细枝末节的同时,短暂的拂晓也就过去了。

我认识到最可怕的运动不是长跑,而是深蹲。因为我们的调皮,被教官罚做了深蹲。不知是如何做满一百个,当做到一半时腿是不可言喻的酸痛,我极力想站起来可是十分无力,双腿已经不属于自己,当时月色如水,天地寂静,唯有喘息声和带着哭腔的呐喊,到最后沉没在黑夜。当晚,许多人对教官咬牙切齿,却不敢流于言表。

一大早,学生扎着一点都不到位的马步,在晨光熹微下练习出拳。动作十分稚嫩亦有点呆愣。虚虚地握着拳头,掌心冒出微热的汗水,趁教官不注意时直起腿放松一会。这不算是像有人说的那样“挑战身体的极限”,

娱乐与之成正比,包饺子,滚铁环,种花,堆泥沙这些大多是旧时代的缩影,对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我们,便显得弥足珍贵。

极漫长极短暂的时光翩然轻擦,浩大的天地,眉目依旧的教官显得格外亲切。喜欢打瞌睡的司机来了,公交车摇摇晃晃得把我们接走了。

恍然间的诀别,正褪色的回忆。我看过阴晴圆缺,记得花开花落。渐渐地回忆起喜悦,与恨永别。借我一刻光阴,把它看得真切,身后花开成雪,月光里不凋谢。

心情随笔汇总精选5

不知不觉,寒冬已去,和煦的春风追随春姑娘的脚步接踵而至。

那年春天,我们班上玩了一个传小球的游戏,规则就是每个人各拿一个纸筒,连成线,用纸筒把小球从起点传到终点。这似乎很简单。起初,大家各执己见,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小球掉得稀里哗啦。久而久之教室里充满了同学们的不耐烦。一个嫌弃的眼神,再加上吵骂声“你怎么连传球都不会!”“你这样子传球让人怎么接得住啊?”……就这样便打响了同学们的唇枪舌战。寒风料峭,吹不熄大家的怒火,也吹不散教室里的硝烟。

一场恶战过后,大家都无精打采地坐在地上,教室里鸦雀无声,这时,班长站在讲台上怒吼道:“你们现在就像七种颜色的光,不团结在一起,怎么能发出耀眼的光芒?”这句话就像一个锤子,重重地锤在了每一个同学的心上,大家都低下了头,为自己刚才的言行而感到惭愧。就在这时,班长率先拿着纸筒向学习委员请教,怎样传小球才不会掉。大家见状,有的凑过去出谋划策,有的私底下讨论起来。大伙就此冰释前嫌,这时,温暖的春风吹来进来,吹拂着每一个人的脸。

不一会儿,大家重整旗鼓,团结起来,认认真真再传一次小球。这一次,没有抱怨,也没有各自为政,小球竟然听话地从起点跑到了终点。教室里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时。这时,和煦的春风拂过了每一个人的脸,春光投射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留下了大家合作的默契,亲密无间的影子。

团结,是春天最温暖的一股暖流。那一年,它随着春天的脚步而来,吹拂着我们每一个人。

心情随笔汇总精选6

我仰望天空中呼啸而过的苍鹰,看着它尖利的嘴划穿空气,锋利的爪子仿佛能抓破一切,这才是天空的王者,拥有迅猛的身姿是它的骄傲,可我不是它;看着草原上狂奔的狮子、猎豹,看着它们肆意将猎物撕成碎片,行动迅捷如风,这是它们的骄傲,可我不是它们……

是的,我只是一个小女孩,普普通通的小女孩,我不是苍鹰,狮子或猎豹,没有它们那种傲人的自豪,可我也有埋藏在自己心田里的小秘密……

我酷爱画画,画画就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像我的亲人,我的挚友。从很小的时候起,画画就一直陪伴着我成长。在我也就一两岁的时候,我这个“小画家”就开始拿笔创作了,虽然都是乱涂乱抹,虽然都是一根根凌乱的线条,但那就是我画画之路的起点,之后再大一点,我就开始在家中雪白的墙上绘制我未来伟大的“蓝图”,我斗志满满在墙上乱涂一气,爸妈拦都拦不住,现在回想起来,还想笑呢。

上了幼儿园后,我报了绘画班,我对画画的兴致极高,每幅作品都完成得非常认真。我还记得我完成的第一个作品——一幅鲜红的龙虾图,虽然并不完美,但在我的画画史上,留下了最完整的一页。我上的画画班因故搬迁了好几次,我坚持随着它来回奔波,从未放弃。

上了小学后,期间我的画画课停了一段时间,在那段不去上课外班的日子里,我迷恋上了漫画,看着画中的少女那水汪汪灵动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樱桃小嘴,五彩的发丝,华丽的美服,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我开始踏上了了自己进行漫画创作的征程,刚开始画得比例不协调,表情不自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努力下,一个个美仑美奂的少女形象从我的笔下流淌而出,我的画技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随手一画,便出现了一个活灵活现的美少女,这也是我莫大的骄傲,难以比拟的骄傲!

也许是与画画班刘老师的不解之缘,两年后,我又回到了那个画画班,又接触到了更为高深的绘画技巧——素描。刚开始练的时候,线条像一条条游动的蛇,手中的画笔就是不听我的使唤,我想控制好它,可它就是不顺从我的意愿,依然我行我素。我一定要驯化它。我不停地打着线条,练习着枯燥无味的立体图形,一次次长达四个小时的绘画课就这样坚持着。慢慢地,素描笔开始随我的手腕舞动,把握自如,我又一次挑战了自己!我的内心充满了自豪,画画给予我了乐趣,成功给了我力量。

学画时总和一些初中的姐姐哥哥们在一起,从他们的口中我了解到了中国美院,寒假时又亲临了这个艺术圣地,对此我又充满了向往,那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我的梦想,这就是我的骄傲,我无比自豪!我要向着中国最顶尖的美院勇敢地进发,我的梦想我骄傲!

我不是苍鹰、狮子、猎豹,但我是一只即将腾空的小鸟,我一定会展翅翱翔于蓝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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