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运输(通用10篇)
合同运输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合同运输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合同运输(通用10篇)】,供你选择借鉴。
合同运输篇1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 ,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 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运输篇2
托运方:湖南瑞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澧县国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对企业负责,搞活流通,降低运输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货物名称:烟花鞭炮(纸箱包装)
二、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由乙方统一调度;
三、运输范围:出湖南常德运到全国各地;
四、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须按运输要求办理好每批货物税务手续及安全运输手续;
2、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装货,并将货物安全、及时、数量准确地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及分为卸货签收;
3、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货物完好,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遗失、货损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销售负责赔偿;
4、乙方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按照危货运输规则要求进行;
5、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须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安排车辆装货体积必须准确,确保按要求安排货车,货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干燥及性能良好。
五、运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运费价格:根据路途远近当次定价;
2、凭签收单在签收货物后当次结算,以现金支付;
六、运输合同的有效时限,从20___年6月1日至20___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学富 法定代表人:金义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澧县澧阳镇群星居委会 电话: 电话:
合同运输篇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货物名称`保价金额`运费签定时间:201X年06月01日货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保价金额(元)运费(元/吨)现汇锰矿石3500吨800180
第二条装车地点:_市_锰业有限公司卸货地点:_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条承运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如运输过程中发现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卸车地点的均与托运方无关,一切风险由承运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车辆不得掺假、加水、放水、偷盗等作弊现象,如经托运方发现,承运方要承担该车货保价金额的80%违约金,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承运方必须的合同签证后,货物运输过程中损耗不得高于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按合同保价金额向托运方赔偿相应货款。如托运方实际收货数量超过实际发货数量,则以实际发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超出部分不作运费结算。
第六条运输及包装:洗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盖好蓬布、打好封签。运输车辆出现因蓬布封签导致的问题均由承运方自行解决。阴雨天气需盖好雨布避免货物淋湿,如出现上述情况根据质检处处罚意见实施处罚。
第七条结算方式:承运方运输货物后,并开具增值税运输发票托运方现汇结清运费。
第八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将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对全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在书面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有限期一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运输篇4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日止。
第二条 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4、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5、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6、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或收取货款,在返回后,应将其收取的货款或收获凭证及时交付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交付承运的货物负有安全保护义务,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毁损、雨淋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的货物只计件数,不负内容责任。乙方对甲方货物不检验,内部结构,乙方不负责任。
6、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7、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8、乙方保证货物运输途中安全到达,如在运输途中出现货物损坏由乙方按出厂价照价赔偿给甲方。
9、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9、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货物数量,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由乙方出具运输发票,甲方向乙方付清运费。
4、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和发票给甲方,甲方须在5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5、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运输篇5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 仟 佰 拾 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政府征用或罚没;(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 月 日
合同运输篇6
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因在江习古高速公路TJ9分部标段工程的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运输及浇筑作业的需要,经与乙方就该工地混凝土运输事宜平等协商并签定如下混凝土运输承揽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范围及履行时间
1、在江习古高速公路TJ9分部标段工程作业区内,按甲方指定,乙方使用自备的混凝土罐车运送混凝土到本标段内各作业面使用。
2、本合同履行时间:初步预计二年,从20__年4月起至20__年4月止;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订合同工期进行调整,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期相应调整。
二、计价、结算方式
1、固定运输单价:在本标段作业区内,运费为每立方米贰拾伍元(本价格为含税价格)
2、运输计量:以甲方搅拌站开出的票据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数量为计量依据。
3、结算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为主):
①本合同签订后至第一次支付运费期间,甲乙双方无预付费及保证金;②甲乙双方在每个自然月的30日前对当月的运输费用对账结算一次,甲方在对账后5日内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相应金额运输费;
③从乙方罐车实际运输作业之日起的6个月内,甲方按照当月对账总额的50%比例实际支付当月运费,剩余50%运费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从乙方罐车实际运输作业之日起的6个月后至本合同履行结束,甲方按照95%支付当月运费,剩余5%运费为履约保证金;
④甲方在本合同履行终结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95%的履约保证金,剩余5%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甲方在业主及施工方实际支付工程全款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清结。
三、乙方应保证提供型号为8-12m的罐装运输车辆2台进场运输作业,并在实际开展运输作业前向甲方提交该运输车辆的的合法运营手续(包括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二级维护、车船税等)、必要的车辆保险资料(生效的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合法的驾驶人员资料(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等)备查。
乙方应保证现场作业车辆及雇请的车辆驾驶人员每月有28个工作日(每月保证乙方有2日车辆维护时间)及在每个工作日内有20小时能够随时听从甲方指派人员的安排进行运输作业,以保障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利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扣减相关运费并提前单方解除本承揽协议。
甲方与乙方及乙方所雇请的全部人员均不具有劳动关系;甲方应为乙方必要的雇请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及停车场地,但甲方对乙方的.全部人员及车辆不承担安保义务。
四、甲方搅拌站将混凝土计量并交给乙方后,乙方应负责选择安全路线并尽快将混凝土数量交付指定作业点收货使用。
如因乙方的车辆故障、事故、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混凝土浪费、损失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五、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且并不限于如: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司机工资、人员保险、生活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及违章罚款费、税金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雇请作业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有关车辆行驶安全规章制度,并持合法有效的B级驾驶证及货车驾驶上岗证上岗。乙方承担履行协议期间内自行雇请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交通安全责任及其他一切安全责任费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及连带责任。
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协同处理。
乙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协议自动解除并终止履约。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应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一份交项目部留存;合同自乙方车辆进场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并捺印):
(签字并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合同运输篇7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惠水县法院前广场。
2、工程地点:惠水县人民法院前广场。
3、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单运,甲方装车。
4、运输里程及单价、起点;单价陆元叁角整(¥6.50/方)
5、工程总量暂定:10万方(或实际工程总方量)
第二条 结算计量方式
每次结算的工程量以车量方单据的数据(以车上实际丈量方量计算)。
第三条 结算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由乙方指定人员结算运输费用,每10天结付一次,(工量清账)一定要指定人员签字生效,否则按未结算处理。当天交票当日结付(运输单价
2、如甲方不能按时结款,超过24小时乙方有权停工,并由甲方赔偿乙方500元/天/台车。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益
1、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有效运输证件及相关手续。
2、甲方负责处理运输沿路的交通、路政、环卫、城管、交警及社会地霸阻碍等问题,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为了使正常运输,甲方与当地交警和运管部门达成协议,乙方车辆在甲方指定的超线超载洒漏,若遇环卫、城管、交警部门罚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手续不齐、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但甲方可协助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造成乙方的车辆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费用,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
5、乙方进入场地施工后,道路情况改进场地、道路,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否则是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处理。
6、乙方进入工地,甲方确保乙方24小时施工(除下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24小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500元/天/台车。
7、如甲方中途无故辞退乙方,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每台往返费用500元,并赔偿乙方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8、乙方车辆进场后,保证甲方所需车辆5辆,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益
1、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每班指定两人每日向甲方报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交接运输单据、办理运输结算。
2、乙方负责调进车辆,确保按规定的车辆到位进场,但车辆维护或保养除外,但应报项目部,以后随甲方车辆的需求逐步增加车辆,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进车前先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等证件给甲方报批运输证,办证费用由甲方支付,完成甲方规定的工程量。
3、乙方在运卸中车内渣土必须全部卸完,如车内出现积留余土超过半方以上按余土双倍扣除运输。
4、乙方有责任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做到安全、文明运输,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冒险施工安排。
5、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6、乙方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和工地范围内乱倒弃土,如一经发现,扣除两车运输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如自然灾害或政府
2、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或驾驶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乙方利益,则违约方须向受害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不得以提升运输单价为理由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将扣留的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并追诉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运输篇8
托运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物流服务合同内容: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地址地点
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仓库
3、到达地点: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产品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负责按要求准备好待运产品,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3、产品发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发出变更运输指令,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货物营运资格;
2、甲方通过传真下达计划给乙方,乙方必须派出车况良好,和各类证件齐全,防护材料齐全并符合装车要求的车辆,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
3、货物到达后若出现造成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丢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如果外包装没有破损,视为货物完好,属于甲方产品自然属性或包装缺陷引起的除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应为托运的产品办理有关运输保险手续。
5、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发生未经甲方同意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后,甲方仓库负责人或收货人必需出示有效证件予以签收。
7、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报告在途车辆的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予以解决。
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标准:____________,运输费用已包含了运输保险等费用。
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收货单位的签收的送货回执单/托运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未签收的回执单/托运单部分的货款。
3、由于甲方系为客户进行代办运输,因此运输发票按照甲方要求向客户开具,甲方提供客户的详细开票资料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错运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
2、因乙方原因(含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盗、被抢)造成产品毁损、遗失等,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六条:变更及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纠纷解决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它
1、乙方制订的托运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以托运单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运输篇9
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
按照《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港运至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将______货物于______天内于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
甲方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并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卸货,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
甲方乙方船舶抵达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装卸作业,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的损失外,运送______货物的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港口收费规则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交______等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_____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的 规定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
合同运输篇10
合同编号:
托运人:
承运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货物运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运输范围:国内汽车货物运输。
第2条 货物名称: ,货物种类为:
A:普通货物; B:特种货物; C:轻泡货物
第3条 货物起运地 , 到达地 。
年 月 日。
第4条 托运人需在 天前向承运人提报货物托运计划,承运人根据托运人提报的货物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以保证货物按时、安全送至到达地。
第5条 装运、交接责任:起运地由 方负责装货,货到达后由 负责卸货,若需办理货物交接,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在装、卸货时,应办理签字手续。
第6条 运杂费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A、计算标准:
B、结算方式:
C、付款期限:收到发票后, 日内付款。
第7条 违约责任:
(一) 托运人:
1、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搁等情况,托运人应按运费的 %偿付违约金。
2、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或瞒报、错报货物重量而遭致运输工具、装卸机具损坏、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发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及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5、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二) 承运人:
1、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安排车辆,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偿付托运人的全部直接损失。
2、货物错运到货起点或收货人,承运人应无偿运抵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由此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失。
3、经双方协商由承运人全程负责的货物运输,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承担货物的直接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
本合同为 年度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4、双方发生的运费结算:承运人必须使用无锡市地税局核发的统一运输发票结算运费,否则托运人有权拒付运费。
第8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托运人的押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责任。
第9条 托运人在托运贵重、易碎、危险品等特种货物时,由托运人按实际价值办理保险或委托承运人办理全额保险手续。
第10条 特约事项:
第11条 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应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在未续签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12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3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承运人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托运人: 承运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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