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精选10篇)
其实写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并不难,来看看吧。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1】
委托方:
住 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 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 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 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和个人安排约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额度。
第二条:居间期限:
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____元。(定金可冲抵居间费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的劳务费(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第七条: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相关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在居间合同生效时起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需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签约后的当日甲方保证支付___%居间服费用给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甲乙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 时间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保密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果是法人单位,可以附双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内容。)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4】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乙方(居间人):居间人姓名1、 __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2、 __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3、 __X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4、 __X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 “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 %(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
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 万元的%计 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 50 % 居间服务费,计 万元;工程进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始计算为第二次兑付日,兑付第二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 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后25%的居间服务费,计 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2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20__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
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5】
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三条 丙方作为提供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间服务:
1、 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2、 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
3、 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
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
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
6、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2.乙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书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 元;
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31080 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 □否)。
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机构交纳。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
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 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承担提供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3、 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 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3.2甲乙双方采用如下第 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
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积极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时、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 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117号楼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6】
甲方(委托单位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在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出售及购买居间委托后,经丙方居间活动,现甲、乙双方对本居间协议第二条所述房屋买卖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房地产之购买诚意,交付意向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
二、买卖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2.1 物业类别:□住宅 □别墅 □ 商铺 □办公楼 □其他:类型:
2.2 坐落:本市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2.3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恩房地
2.4 装修:附属配套设施:
2.5 是否设定了抵押:□否 □是
2.6 是否设定了租赁:□否 □是
三、购买条件
3.1 总房款:人民币佰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
3.2 房款的支付方式:
A.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补交人民币佰拾元整,即定金共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该定金收取适用下列第 种方式:壹、甲、乙双方同意此款交于丙方暂为保管,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交付给甲方,抵作房款。贰、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同时,甲方应该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由丙方保管至甲乙双方签署该房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
B. 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内含已付定金)。上述款项中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办理完结该房屋交房及更名手续当日,其余首付款收取适用下列第 种方式:壹、由甲方向乙方书面签收后直接收取。甲方应该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贰、由甲方向乙方签收后交丙方保管,待甲方办理银行还贷手续当日由甲方取回。
C. 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内办理完结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事项。还贷当日,甲方还将该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
D.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齐全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乙方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在乙方就该房屋的产证及他项权证办出后壹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他项权证原件通过丙方转交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在收到该他项权证后将乙方所贷款项直接支付甲方。
E.如乙方的贷款申请获得通过,则在乙方的贷款申请经过银行审核且在甲方办理完结该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赴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通过或者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在银行作出不予通过决定后 日内将不足额度补足,并于补足当日和甲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F.在□甲方收到全部贷款后日内 □乙方关于该房屋产权证办出后日内 □(可以复选,视为须同时满足所选条件),甲方向乙方办理交房手续。交房前的□水费 □电费 □通讯费□物业管理费 □及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G.该房产内的□水 □电 □煤气 □电话 □物业维修基金□ 装修 □家具 □等都已包含在总房款内,随该房产一并转让给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赴有关部门办理上述各项及该房产物业的更名手续。如因此产生的更名费,则由乙方承担。
H.乙方承担因申请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保险、评估、贷款合同的公证(如有)等费用。
I.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负担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J. 如该房屋内存有户口,则甲方承诺在送件后十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完结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K.房地产买卖合同需公证,公证费由(根据需要而定)
四、丙方应在接受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意向金后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业务处理情况。
4.1 在此期间,乙方不得收回本意向金,否则乙方支付之意向金作为丙方居间费用由丙方直接扣除。
4.2 在此期间,如乙方所提的要求甲方无法接受,致使甲方与乙方无法达成交易,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认可的两个工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购买条件,则乙方同意将该意向金作为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由丙方转交甲方。
六、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内容至丙方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乙双方有义务在约定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限前与丙方确认签约时间、地点。
七、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约定定金的总额,可用定金抵扣)。同时,乙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1.5%,并同意按此支付。
八、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则应返还定金,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约定定金的总额)。同时,甲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1.5%,并同意按此支付。
九、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丙方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应向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如果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将该款项放至丙方处代为保管,则适用本条款。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甲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且授权丙方将保管之定金返还乙方,则丙方可以将所保管的款项返还乙方,甲方所持有的款项保管证明同时作废;
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乙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或未在居间协议约定的期限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甲方可从丙方处取回所保管的款项。
十一、甲、乙双方向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应具真实性。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丙方。否则,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或通知均视为甲、乙双方已收悉。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据以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署名通知相对方。在征得相对方同意后,上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未经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协议条款,如给相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
十六、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建筑公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为发挥三方各自优势,经三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方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居间土地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方购买的土地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区一_________车间与_________校区之间约_________亩(土地性质:商兼住)土地中任意一块,占地面积为约_________亩,权属为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土地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1、乙丙双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片区_________车间与_________成龙校区之间约_________亩土地中任意一块土地(约90亩)转让事宜引荐并协助甲方和第三方进行洽谈,以使甲方成功与第三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直至整个土地转让事宜完成。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即甲方完成土地使用权购买(该地块摘牌即视为该土地购买成功)。
甲方与第三方未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乙丙双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四条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丙双方支付每亩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的劳务报酬费;
2、甲方应保证:在签订本协议后三日内将约定的劳务报酬费的_________%汇入三方指定的联名账户;在土地转让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约定劳务报酬费的_________%汇入三方指定的联名账户;在土地正式摘牌后七日内将劳务报酬费的剩余部分全部汇入三方指定的联名账户,并确保乙丙双方的自由支取,否则乙丙双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解冻该账户,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劳务报酬费或解冻账户,甲方承担每日劳务报酬费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具体土地面积以土地转让合同约定的签约面积为准。
第五条乙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丙双方权利:
1、居间过程中,乙丙双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方式向乙丙双方支付居间劳务报酬。
2、居间成功后,乙丙双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方式向乙丙双方支付完毕所以居间劳务报酬,逾期不支付,甲方还需承担尚未支付完毕居间劳务报酬的25%作为违约金。
乙丙双方义务:
4、乙丙双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批土地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证或批准用地文件、第三方的印鉴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书、地价评估报告、宗地图、第三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第三方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书等等(上述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5、乙丙双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土地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6、乙丙双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土地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丙双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丙双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承担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丙双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该土地的购买事宜,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信息真实有效,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土地的买卖及联络协调工作。在土地购买完毕(该地块正式摘牌),甲乙双方合作事宜完成。
2、若由于乙方问题导致该土地转让失败,乙方应在三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劳务报酬,且不得拖延。
3、乙方获取劳务报酬费后,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为了促成甲方的土地转让,介绍乙方参与协助甲方对该地块购买事宜;该地块购买成功视为丙方本次合作成功。
2、若由于乙方问题导致该地块转让失败,丙方同样在三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劳务报酬,且不得拖延。
3、丙方获取劳务报酬费后,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购买本合同约定土地的相关重要信息;
2、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所提供的第三方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如乙丙双方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存在虚假、伪造、不真实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土地购买协议不能达成的,乙丙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作为土地购买方,应该确保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且合法有效,同时,甲方购买土地完成后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税收,否则因上述不当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自己承担与乙丙双方无关。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方式按进度向乙丙双方支付居间劳务报酬费;甲方完成该土地购买后(该地块正式摘牌),视为甲乙丙三方合作成功,乙丙双方依法获得劳务报酬,同时甲方无需承担协议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及使得该地块转让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已支付的劳务报酬费乙丙双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还需承担因其违约和不当行为给乙丙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丙三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3、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阻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发生合同争议,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并以补充合同形式达成一致意见(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乙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土地购买完成后(该地块正式摘牌),甲方无故拖延及拒不解冻联名账户所引起的甲乙丙三方的劳务报酬费纠纷,乙丙双方提起诉讼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相关实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该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签约各方开设联名账户作为本协议下指定付款账户,各方签字后将三方指定账户信息附于本协议后作为本协议附件。注:附件与被本协议两者不可分。
4、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名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名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名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8】
甲方(委托单位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______(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_______》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9】
甲方(委托单位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
依照《__________》第__________章,居间合同法第__________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________编号:__________的土地转让项目,居间方自愿同意受委托方的有偿委托,协助委托方提供买家或需求方的信息和协助过户要账等相关服务。
二、居间方报酬的结算方式
据乙方协助买卖双方完成土地转让或过户合约签订成功后以首批土地转让进账资金进账后__天内委托方自愿无条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总金额的___ %(即_______元)付中间人服务佣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居间方。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并成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未按第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兑现报酬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可依法在守约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示代依法调解或强制履行。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企业(公司、集团)名称变更,法人代表更换或其他重大变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企业和法人或原企业主管体承担法律和履约责任。
2.就本承诺书而言,如果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土地出让方签订协议的不是本人是和甲方公司相关人员或及其亲属朋友、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资质相关联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只要这些人中一人与项目方进行私下交易,都视为和乙方服务有关委托方同意以上条款但拖延或拒绝支付居间方佣金,居间方可以土地需求方支付甲方土地款中扣付居间方服务费。
3.本合同未经公证,但具有公证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居间方各执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需求方和甲方签订土地转让或过户和合作合同本协议就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篇10】
委托方(甲方):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岳正军所属位于青川县曲河、桥楼等乡的林权、地权贷款业务,委托居间人(乙方)促成签订贷款合同(协议)并执行该合同或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之有关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甲方承诺在该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按照该笔贷款总金额的5%既人民币: 元(税后)支付给乙方。
二、居间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当日一次性付清;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中介公司服务费、工商代理增资费、评估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包括招待应酬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居间协议》不因甲方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执行该业务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违约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本《居间协议》具有与劳务合同、中介服务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当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的权利,本《居间协议》至佣金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五、本《居间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方(法人或代理人):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协议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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