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销售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的关系。销售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替委托人销售商品,其所有权不属于代理商,因此销售收入归委托人所有。更多合同范本点击“代理合同”查看。
公司销售代理合同样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销甲方酒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水品牌、名称、规格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
1。甲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及保证,符合行业及国家的质量标准;
2。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若甲方所供酒水经鉴定为假冒产品,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假冒产品总金额30倍的金额作为甲方对乙方形象造成损害的赔偿金。
三、产品的报单与交付
1。乙方所需产品应由专职人员提前一日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通报甲方,并说明所需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要求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单后应于次日上午12:00之前将乙方所需的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配送货物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货地点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应给甲方开出符合要求的正式入库凭证;
4。因甲方断货、送货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乙方经济利益受损时,甲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四、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乙方的实际销量为结款依据。如超过约定时间仍未结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退货及换货
1。对于在收货时发现的产品破损、数量短缺、不符合质量要求等问题时,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2。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的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换货物。
六、合同的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后仍未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事宜
同意,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甲方所有产品的销售,并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该供货商的累计销售金额,对于供货商中途撤场或合同终止且不再续签时则以撤场或终止日期作为年终返利核算日期,并从未付款项中收取。
甲方:乙方:西安市莲湖区醉秦坊酒楼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公司销售代理合同样本2
甲方(总代理商):珠海市阿尔法有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纳税号:纳税号: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公司销售代理合同样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
8、市场零售价:每升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销售代理合同样本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该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六、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八、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销售代理合同样本5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中国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黄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黄海石油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管道和船运结合。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中国石油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
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
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15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
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15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中国政府(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黄海石油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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