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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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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篇1

一、考勤

1、上班不迟到早退。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园方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职业道德

1、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正之风,为人师表,关爱幼儿,尊重家长,一视同仁;

2、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乐于接受任务,服从分配,不计个人得失,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不失职,为幼儿园献计献策。

三、教育教学

1、计划、总结、备课

计划:依据教育目标和本班幼儿的实际发展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各种班级工作计划,专题活动计划,周活动计划,目地明确、措施具体,并认真落实。

2、活动组织

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组织规范有序,管理得当,措施有力。课堂教学突出以幼儿为主,以游戏活动为主,善于激发幼儿学习的积极性,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知识。气氛活跃,效果显著;重视学习常规培养;能面向全体幼儿,并注意个别差异。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游戏活动,时间有保证,幼儿有参与,活动有内容,教师有指导,结束活动有正确的讲评。让幼儿自由地选择角色、伙伴、玩具,帮助幼儿克服游戏中的困难,使幼儿既活泼愉快又井然有序。

3、安全管理

注重班级幼儿安全教育,培养安全生活必要的'习惯和态度,班级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强,无大小事故发生。注重环境安全,避免事故隐患。

4、家长工作

遵循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利用一切教育资源,提升家长科学的育儿观念,采取家访、亲子活动、家园联系册等形式,与家长沟通;能及时向家长反映幼儿在园情况,倾听家长意见。

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篇2

针对各幼儿园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责任大小、科技含量、难易程度、劳动强度”的分配原则,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4.同类相当、效益优先。同类别学校考核办法应大致相当,对增量部分的考核要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一)30%奖励性绩效工资

1.考核内容:师德表现、出勤与劳动纪律及满工作量情况。

2.考核方法:

(1)教职工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并完成规定的满工作量任务。否则,应按月扣减绩效,扣减量不少于1/3。

(2)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常规管理的意见(试行)》(高教【20__】83号)文件规定执行。日常出勤考核(短期病事假等)办法为:迟到、早退扣减10元/次;病假扣减30元/天;事假扣减60元/天。

3.发放方式:按档案工资额度考核发放。

(二)增量部分

1.拨付方式

根据幼教学段各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数、班级数、学生数,分别以90%、5%、5%的比例拨付。

2.考核内容

(1)师德和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各岗位的满工作量标准及系数,加大对超工作量的奖励力度,对于工作量不满的应当降低奖励标准。设立专任教师工作量津贴,专任教师带班满工作量,可享受500元/月工作量津贴;设立教辅后勤岗位津贴,满工作量的教辅后勤人员可参考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的80%执行。

(2)日常安全工作津贴。设立200元/月安全工作津贴,各幼儿园根据各岗位安全工作要求制定细则,具体实施考核。

(3)班级管理津贴。班级管理津贴原则上不低于800元/月/班,按照5:4:1的比例对主、副班主任、保育员进行津贴发放。各幼儿园要完善班级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根据班级考核情况分等级发放,要向优秀班级倾斜。

(4)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绩效。各幼儿园在教育局核定的中层职数内,从严从紧配备中层行政管理人员。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为园正职不少于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5,副职不少于1/4,中层不少于1/2。达到以上标准的副职及中层按照满课时工作量的专任教师考核发放,未达到要求的要酌情核减绩效增量。各幼儿园要科学制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细则,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指导幼儿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6)教科研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自身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7)幼儿园发展目标奖励。幼儿园在提升办园水平方面(课程游戏化建设、办园水平评估、省市优质园创建等)取得突出成绩,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8)其它自主设立项目。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需要,自主设立考核项目,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考核办法

在年度考核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各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考核方案,依据情节轻重,减发或不发教职工个人绩效增量:

(1)教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教师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出现教育教学事故,教学“五认真”检查不合格。

(3)教职工有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旷工或擅离职守等行为。

(4)个人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导致社会恶劣影响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科学研制本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2.绩效考核工作要力求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向教学一线教职工、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3.各幼儿园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绩效考核工作的经验,及时分析研究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有效顺利实施。

4.各幼儿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5.绩效考核方案须经教代会或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通过,并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事前报审、事后报备。

6.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幼儿园和主管部门申诉。

六、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其它

1.本意见从20__学年开始执行,如遇政策性变化则随之再作调整。

2.本意见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篇3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__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x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x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__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__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__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__市级得3分,__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__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__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篇4

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区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园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分配范围

幼儿园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区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其中:总园长、书记由区考核,不纳入;总园行政人员按100%绩效拨付,由园务会根据《合肥市新桥幼儿园领导班子岗位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发放。

四、发放项目

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岗位津贴、安全奖、教学教研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五、发放时间

一年发放两次,1月—6月份计发一次,7月—12月份计发一次。每月根据考勤、考核结果和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出每位教职工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期末统一累计发放的依据。

六、发放项目及标准

1、考勤津贴(满勤奖每月200元/人)

幼儿园实行签到坐班制,教职工离校需按文件及幼儿园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幼儿园举办的一切会议和活动都纳入考勤,相关教职工必须参加。出勤结果作为教职工考勤津贴发放依据,也是教职工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不出满勤则不得满勤奖,考勤扣款上不封顶,具体考勤办法见《合肥市新桥幼儿园考勤管理办法》。

2、工作量津贴(每月200元/人)

a、幼儿园为教职工设立相关工作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岗位安排,并自觉接受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当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b、幼儿园按教职工周平均工作量分配工作任务(教职工周标准工作量=实际代班天数+兼职工作量)。工作量不足的,每缺半天扣款30元;每超半天补助30元;扣款和补助上不封顶。

c、领导班子津贴:行政领导(含执行园长)津贴为标准工作量,所有专(兼)职岗通过竞聘上岗,占岗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考核。

d、设立代班补贴。因教职工请假(含公假)等原因,由执行园长同意安排的代班经费从绩效工资中列支,标准为临时代班30元/半天,阶段性代班50元/天。

e、加(值)班工作量:加班3小时以内按半天30元计算,5小时以上按一天60元计算。

几点说明:

(1)加班系指因时间紧,而又需要突击完成的工作。经负责人提出申请,园长批准同意,方可作加班处理。

(2)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需要安排值班的,作加班处理。

(3)教职工因学校创建、组织筹备幼儿节日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正常的双休日,寒暑假休息日仍在校工作的',作加班处理。

(4)教职工因幼儿训练、参加比赛等挤占正常休息时间,作加班处理(已享受其他专项训练补助(奖励)的除外)。

(5)外出考察、继续教育、学历进修等挤占休息日,不作加班处理。

(6)加班的时间、人员、内容由具体负责人报园长审批后进行核算。

3、岗位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幼儿园实际,分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主班教师岗位津贴500元/月,配班教师、保健员岗位津贴300元/月,保育员及其他后勤岗位津贴100元/月。岗位津贴不得重复计算。

4、安全奖(每月200元/人)

幼儿园成立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每月对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给予奖励或惩罚。

奖励:对每月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奖励200元。

惩罚:各园根据事故情况制定详细扣款细则实施惩罚。

5、教学、教研专项津贴(每月100元/人)

a、教学业务完成度津贴50元/人/月。

b、参加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津贴50元/人/月。

6、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教职工在取得成绩、荣誉时应将证书、文件等凭证保存好。学期末,教职工可凭相关凭证向单位申请奖励,幼儿园每学期汇总一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并经考核组认定后实施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见《合肥市新桥幼儿园教育教学成果奖发放办法》。

七、年终奖

为激励教职工,使教职工充分享受幼儿教育发展成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年度(上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结束,幼儿园向非在编教职工(在编教职工由社发局统一发放)发放年终奖。年终奖依据《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年度考核制度》,按优秀(20%)、良好(60%)、合格(20%)三个等次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途辞职、辞退者不得享受年终奖。

1、年终奖经费来源为:区财政补助幼儿生均经费加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减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和幼儿园保教支出后的收支余额。

2、发放办法为:收支余额÷非在编教职工人数=n,优秀等次每人得120%n,良好等次每人得100%n,合格等次每人得80%n。

3、非在编执行园长和业务副园长经考核合格,分别再次享受年终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八、说明

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发放依据绩效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减。本方案由合肥市新桥幼儿园绩效工资考评领导组负责解释。考评组成员由园务会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篇5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

二、实施范围:

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

具体办法如下:

(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

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相关规定:

(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

(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

(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

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

相关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

(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3)中层岗位津贴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

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

(4)出勤津贴的发放

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

相关规定:

(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

(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

(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

(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

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

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具体分配办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

(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

(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

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

(5)考核津贴的发放

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

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1.2+合格人数×1+基本合格人数×0.5)×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教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二)、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六)、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矿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超过15天的。

(6)、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具体分配办法:

(一)经考核能够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20%作为科技成果、论文论著、教案教学设计、优质课、引路课、示范课、公开课荣誉奖励,按级别设立加分奖励,具体加分见附表。学校年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7)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及发放实施办法》由县局统一发放。

(一)其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

(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办法及考核办法按《李各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单独核算。

(8)绩效工资执行时间:自20__年1月1日按本方案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篇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幼儿园)各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属中学参照执行,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施时间

从20__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考核、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管理创新、因校施策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的组成

绩效考核奖分过程考核奖和目标考核奖两部分。

(一)过程考核奖

1.课时津贴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3.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4.早晚自习辅导工作考核奖;

5.县局统筹考核奖;

6.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二)目标考核奖

小学(含机关幼儿园、特校)、初中、高中(含职专)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辖区内小学标准执行。

五、考核与发放

(一)课时津贴考核奖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参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折合成标准课时。(教师离退休前3年,其每标准课时以1.2权数计工作量;班主任的班会课计1个标准课时;乡镇公办幼儿园带班老师发全县小学平均课时津贴加班主任津贴。)县局分村小(含教学点)、中心小学、中学三类标准考核发放。

(二)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各校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三)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1.岗位的设置。各类岗位要严格按照《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来设置,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设岗。

2.工作量的核定。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2)所明确的工作量系数来核定,教辅后勤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过学校职代会确定其工作量系数(在年度基础性考核奖中列支)。

3.岗位考核奖

按《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配备的管理岗位和县局选派的'财务人员、各校政教员,其岗位考核奖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奖的90%按月考核发放。

(四)县局统筹考核奖

县局每年按全县在编教师的人头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学重大活动的绩效考核和奖励。

(五)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各单位剔除过程考核奖中的“1+2+4+5考核奖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础性考核奖。由各单位结合“教职工考勤”“工作常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制定细则,考核后发放(校长、书记、督学此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一部分经费,对单位中心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严控工作职责之外、工作日之外的临时性工作补贴,严格执行校审批、公示,局审核手续,审核后的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和奖励列入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六、拨付方式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奖按县局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攸县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论分三类下拨到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发放等具体工作。校(园)长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本《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绩效考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各单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报县局审批。县局将对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在教职工中引发较大意见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局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区督学对各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严明纪律责任

推进绩效考核要严明纪律责任,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全县教育质量考核结论中降低一个等次,取消校长和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前发文如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为准。此文解释权归攸县教育局。

幼儿园保育员绩效考核篇7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__]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导辅每天补贴10元(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计算。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予以审批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根据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__]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根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50元。

B、教师因病请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5元。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导辅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抽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管理岗位津贴。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担任班主任同时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业绩奖励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款项并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以《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考评要求,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及格率低于50%的则该项不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优质教学奖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得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奖给完小校长。(本项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具体奖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比武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福清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元。详见《东张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1)数学跨两班补贴:两个班人数和超过70人的,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本块资金由学区统筹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业绩奖励后,余下金额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于当月发放。寒假的绩效工资凭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累计。上述项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项发放总额若出现不足的,则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它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规定的“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相应领导责任的按责任扣除50%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辖区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成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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